2010年9月18日 星期六

不要賺到盡

在香港出現了一遍「仇富」的說法下,不少人都提出商人不要賺到盡的呼籲。這說法其實也可從人類的傳統智慧中找到。聖經就記載了以色列人在麥田收割時,不把所有收成拿走,讓社會內的弱勢社群在得到田主的批准後,到田中拾取剩下的麥穗。這就是不賺到盡精神的體現。

當然到了現代社會,怎樣去做到不賺到盡的精神就複雜得多。首先是誰有責任去令商人不賺到盡?先不談商人個人的決定,政府是否有責任呢?可能第一步是政府得在制度及政策層面令商人不賺到盡。在市場的機制下,確保公平的競爭就是一個最好的方法令商人不敢也不能賺到盡。改革稅制、稅率及稅務優惠是另一種方法政府可用來改變商人的行為使他們不賺到盡。

至於商人方面,現在有些富人捐出大量金錢作慈善用途,甚至有些富豪會把很大部分財產捐出作慈善用途。當然這可以幫助不少有需要的人,但若他們在營商時賺到盡,那已對一些人做成傷害,到賺夠了才把財富捐出,功過是否能相抵也難說。上面提到以色列人的例子是他們在生產時就已不去賺到盡。

但怎樣才具體地做到不賺到盡呢?叫地產商不按市價賣樓只會把他不賺盡的部分轉到炒家手上,變了由他們賺到盡,不賺盡的部分並沒有去到真正有需要的人。具體運作上,商人在工資水平、營銷方法、產品或服務品質、售後服務、和給與有需要的人特別優惠等,都可實踐到不賺盡的精神。

商人會否這樣做,更重要是社會能否建立起一套「愛的文化」,所有人都能時刻以一種關愛的心相互對待,而不等當見到一些人的悲慘遭遇時才做一些事去補救。這就要每一個人從個人的投資和消費行為開始,做到不賺到盡。具體怎樣做,還是要我們用一點「心」。

2010年9月16日 星期四

中港差異系列之三:管治的正當性與有效性

上兩星期的文章我指出因各自走過的歷史路徑不同,導致中、港兩地的人,以四、五十歲的一代的知識份子為例,視點受歷史所帶來的影響有所局限和不同,亦使大家對事物的分析、判斷及評價很不同。一個例子就是他們怎樣看香港現在所處的管治危機。

以內地的視點看,香港現在面對的管治危機是源自內部的深層次矛盾,而這矛盾的根源主要是經濟方面,尤其是由經濟轉型造成的震盪引致貧富懸殊的問題。按這分析,解決的方案自然就是從經濟方面出發。因此,他們就會建議香港社會應放下政治的爭拗,讓特區政府集中精力在經濟建設。要香港社會整體的經濟情況有所改善,那麼香港的管治問題就可迎刃而解了。

形成這一種分析其實與中國內地在過去幾十年所走過的歷程有相當大的關係。經歷過文化大革命政治那麼激烈的年代,整個中國社會都身受其害,人民生活陷於極大苦況,令文革後的共產政權面對極大的管治危機。故當鄧小平上台提出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那自然是對症下藥,切中內地所面對的問題的核心,為共產政權贏回管治的正當性 (或說認受性)。過去三十年經濟放革的成果,大大改善了人民的生活,國力也因而大大提升,中國在國際社會因而也發揮愈益重要的影響力,那都是令中國人民大體上是支持共產政權的原因。再加上看到同是奉行共產主義的蘇聯,改革時以政治改革行先而最終導致整個蘇聯解體,更論証了他們經濟改革為本的想法。把這想法推展至香港,那自然得出了上述對香港管治危機的結論及建議。

但從香港的視點看,香港現在面對的管治危機也是源自內部的深層次矛盾,但這矛盾的根源主要卻是在政治方面。當然這不是說香港不面對經濟的問題,而是認為現在看到的各種經濟問題只是問題的表層,真正的問題核心的由於政治制度不公平所致。

以香港的人均生產總值、經濟制度發展的階段、法治的狀況、及經濟發展對社會文化的關係等的角度看,香港人早已超過了單純看經濟生活提升就會滿足的階段。這影響到香港人對政府正當性的期望與要求與內地是有所不同。若回到上世紀七十年代的香港,一個能使經濟快速增長的政府,不需要有民主的政治體制,也會享有管治的正當性。但把同樣的政府放到廿一世紀的香港,還是這種管治體制,要香港人接受其管治正當性,那就難以想像了,因香港人的政治文化隨著經濟發展已改變了,香港人所要求的不單是物質方面,而更多是「後物質」方面的價值如法治、平等、公平、正義、人權等。他們亦會更醒覺到要以行動去爭取及保障這些價值。叫香港人倒退回只滿足於改善經濟,那是沒有可能的。

正由於這原因,特區政府若是要推動經濟或民生政策的改革,在更複雜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環境下,因缺乏管治的正當性,那令其經濟以至民生的各項政策都不能有效地推行。一些重大的經濟及民生的改革政策,很多時候都需要經過陣痛後才會見到成效,但缺乏正當性的特區政府根本沒膽量去承受這些陣痛,令任何重大的經濟及民生改革政策都難以推行,致有「坐困愁城」之說。失效的管治導致政府的管治正當性進一步受損害,陷入了一個惡性循環中,那不是靠換一個特首就可以解決的。一日政治制度不改變,達到香港人所期望的公平性及其他價值的要求,一日香港的管治危機也不能解決。因此香港方面對解決香港管治危機的方法主調是政治而非經濟,與內地的看法正好相反。

當然香港若是以我們的視點去看內地的問題,我們也會受到我們視點的局限而出現偏差。以香港人對政府的正當性的期望,專制的共產政權根本是沒有理由可以維持下去的,在八九六四後不久早就應該倒台了,這也是不少西方分析的觀點。但這看法卻忽略了影響一個政府或政權能否實質維持其管治的政治正當性,並不是引用一些客觀的管治正當性的標準來釐定,而是由那些被這政權管治的人民的主觀感受來決定的。

被管治的人是否認同某一種政治體制下的政權,是受到那一社會本身的文化歷史、經濟發展的階段、法治的狀況、外在及內在的政治發展等因素影響。在社會發展的某一個階段,人民可能只期望政府能提升社會的經濟水平,令人民生活得以提升就足夠了,政治體制是否民主或公平並不是那麼重要的。這正是中國當下的情況,也解釋了為何共產政權在八九之後,反而是相對上穩固,即使在地方有一些小動亂。

因此無論是以內地的視點看香港的問題,或香港的視點看內地的問題,因著視點的局限,那都會造成偏差。以偏差的視點去分析及判斷對方的問題,甚或評價或建議一些解決方案,都必然是不足的。故此,我上星期提出必須超越視點的局限,把視點提升(即醒覺自己的看法如何受個人及所處社群的歷史所塑造) ,擴闊視野(即掌握更多的資訊去判斷自己的觀點是否全面、準確及是否為其他人所認同),和擴遠視野(即把觀點放進一個更長遠的發展趨勢中去測試看它是否能經歷得起時間的考驗或是否能配合歷史演變的趨勢)

我看擴遠視野是尤其重要。當明白社會發展的趨勢,香港現在所經歷的問題,說不定就是中國在未來十至二、三十年後會面對的問題。讓香港先試行以民主選舉去化解管治危機,吸取了經驗,那麼當中國社會如在政治正當性的期望隨著社會及經濟發展而有所轉變時,共產政權亦可在其政治改革歷程中有所參考。

2010年9月11日 星期六

也談「次主權」

一個少為人知的學術用詞「次主權」,最近卻在香港引起了一輪爭議。撇開這用詞所可能引起的誤解,關鍵點是行政長官作為香港特區的首長,按基本法》第四十三條是代表香港特區的,那他是否擁有對外與其他主權國家的元首直接接觸的權力。

反對用「次主權」的會說,行政長官的所有對外事務權力都必須是由中央政府經《基本法》授權才可以行使。從香港內部的憲法安排來說,這必然是對的。提議用「次主權」這用詞的,也絕不會反對這說法。可能有些人會認為行政長官沒有權力在「馬尼拉脅持人質事件」中直接致電菲律賓總統,但我相信這不會是多數。《基本法》雖沒有直接的條文關乎這具體的事件,但行政長官的一言一行也不能一字一句都明文寫在《基本法》內。只要行政長官的行為是在有明文授與的權力的合理範圍內,那行政長官的相關行為就應是符合《基本法》的授權了。《基本法》既授權了特區有一定的對外權,而行政長官是特區的首長,在那麼繄急的情況下只是打了一個電話給菲律賓總統,那很難說是不在行政長官的合理權力範圍內。

從其他國家看待香港的角度去看,他們反而不會太理會一個非主權國的單位是否有主權國的授權去進行對外事務,而更重要是考慮這地區的經濟、管治水平、人口、文化、地理、歷史等情況,來決定是否接受這單位在國際關係的某些領域上可比佔一席。

明顯地,香港在成為特區前已在國際社會中至少在某一些領域享有直接參與的地位。反對「次主權」的人可能最希望要確立的,是香港在殖民地時代是怎樣的是並不重要的,是要從九七年特區成立起才可以算在國際社會擁有某種身分。

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中港差異系列之二:超越視點的局限

在上星期的文章我談到中、港兩地同屬四、五十歳的一代,可能因著所經歷的成長歷史不同及成長的社會環境不同,故對一系列涉及中港關係的議題,都有著相當不同的看法。這包括了香港的地位、香港與國家的關係、共產黨應有的角色、經濟發展相對政制改革的重要性、香港的政制模式、商界對社會的重要性、普世價值的重要性等。

他們之間的分歧尤其明顯見於他們怎樣看待國家。香港的一代對國家的觀念會較看重民族、文化與地土的方面,而不認同政權就等同國家,但內地的一代就較難明白如何可把國家與政權及政府分得那麼清楚。當然這說法只是就著一般而言,每一個人的個別經歷,會令他們受這一般性的歷史影響的程度有或多或少的增減。

但歷史如何實質影響到他們對上述各項議題的具體看法呢?這就關乎到視點的問題了。視點就是我們向外觀察、認知、分析世界的一個立足點,每一個人因著所走過的歷史路徑(個人及所處的社群)的不同,故看世界的立足點也會不一樣。簡單來說,站在山的東面的人,他看見的就是山的東面的風光,卻看不見山的西面的景致。同樣,站在的山的西面的人,他看見的就是山的西面的風光,反過來看不見山的東面的景致。我們只能看得見從我們當下所處的視點看出去的東西,在這視點的視野範圍以外的,我們都難以確實看見了。甚麼導致我們現在會站在山的東面或西面即當下的視點呢?那就回到上星期談到的歷史因素了。

有著那麼多分歧,那是不是說大家就不可能在這些問題上達成共識呢?我看中、港之間的差異應未至於如我上面的比喻中,是站在山的東或西完全背向的兩面,其實大家所能看見的,應還是有不少是重疊的,故大家之間的分歧應沒有想像中的大。但能否再進一步突破去建立起更深入的了解,那就得要看大家能否超越現處視點的局限了。

這不是說人要與自己的歷史割裂,因那是不可能的。但正如我上一篇文章的題目所說,歷史不停留,故我們雖不可能擺脫歷史在我們身上的影響,卻還是可以由現在開始決定以後要怎樣走,那就會影響將來的歷史。當然我們實質上在此刻能怎樣走,走向那,和走多遠都還是受著過去的歷史規限著的,不過我相信去走出一小步,我們應還是有能力的。只要不斷的一小步、一小步去走,累積起來還是可以走得很遠的。

那麼在此刻可以怎樣走去突破自己視點的局限呢?我相信第一樣可以做的就是從我們現有的立足點向上走。簡單來說,就是如果你是在山的東面,你可以向山的高處走,雖然你還是在山的東面,看見的還是山的東面的風光,但只要你能走得高一些,你還是可以看得到多一些。越是接近山頂,你就更有可能有更廣闊的視野,那麼山的西面的景致慢慢也會進入你的視野內。

實質怎樣才是提升自己的視點呢?那就是自我醒覺自己的觀點有多少及如何受個人及社群的歷史所塑造。自我的醒覺越高,那就可以把自己的視點也提得越高。這也不是說要脫離自己的歷史,而是讓我們可更了解自己觀點形成的背景,令我們可以不一定要受制於在歷史所影響下而形成的觀點。這也不是說我們有了這自我醒覺後就必定要捨棄這些觀點,而只是這種自我醒覺令我們可以有機會不用那麼宿命地受制於由歷史在我們思想所刻下的印記。這種自我醒覺或許令我們因更了解自己的過去而可以更好地策劃我們的將來。

在香港成長的一代,提升視點可令我們明白自己是在殖民地教育下長期受西方思想薰陶,但西方的價值卻不必然是我們所擁抱的普世價值的全部。我們也會醒察到自己缺乏與國家及民族深度的連繫,而中國文化中或許有一些可以為普世價值提供相當有意義的補充。至於國內成長的一代,提升視點或可令他們明白到為何會厭倦政治爭拗而希望把精力集中於經濟建設。也可使他們察覺到長年的愛國教育如何影響他們看普世價值的意義及內容。

若提升視點是一種內在的過程,那麼另一超越視點局限的方法把視野擴闊擴遠就是一種外在的過程。即使我們的立足點不變,只要我們把視野拉得闊一些和遠一些,我們還是可以看得到更多的。

視野的寬度簡單來說就是我們會看週遭多闊範圍的事物。即使我們的視點不變,若我們可以把視野擴闊,我們會掌握更多相關的資訊去判斷自己的觀點是否全面、準確及是否為其他人所認同。擴闊了視野不一定會改變我們的看法,但至少可以讓我們的看法有一個更穩固的基礎。中、港之間若能有更多的交流,而交流面也不只集中於某一些階層,那麼雙方面就都可把視野擴闊。若雙方能擴闊視野,那麼大家看見的會重疊的機會也會增加。

至於擴遠視野就是讓我們把現有的觀點放進一個更長遠的發展趨勢中去測試,看它是否能經歷得起時間的考驗或是否能配合歷史演變的趨勢。當然要這樣做,我們就得要先明白的歷史演變的趨勢是怎樣。這絕不容易,而各人對這歷史演變的走向亦會有不同的判斷,對歷史演變趨勢的認知亦會因加深了了解而會改變,但始終我們得有一些証據支持才能提出歷史演變趨勢的初步估計。但能以歷史演變趨勢去論証我們的觀點,那若歷史演變趨勢是有一定的客觀基礎,那麼雙方就有可能在歷史演變趨勢的客觀規律上達到一些共識,那或可能進一步幫助在當下一些具體的觀點上把大家的看法拉近一點。

2010年9月4日 星期六

由最低工資談起

消息報導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將向特首建議最低工資訂在每小時二十八圓。這較勞工界要求的三十三圓少,但又比之前有功能界別議員建議的二十圓或二十四圓多,可算是中間落墨。這雖不能符合勞資雙方各自希望的最佳結果,但又是一個雙方都有可能接受的香港第一個最低工資水平。

這四至五圓的差距其實並不表示甚麼,重要的是立法制定最低高資及釐定最低工資水平的過程所帶出的意義。相信支持立法制定最低工資的人都明白最低工資不能解決香港貧富懸殊的問題,頂多只是確保工人得到一個最起碼的工資水平,而這水平可能還未足讓他們家庭過一個符合香港社會發展程度的有尊嚴的生活水平。

但立法制定最低工資卻向社會發出一個清晰的信息,就是香港過去一直尊崇純由市場去決定一切的時代已結朿。當然這並不是要否定市場機制,但自由市場過去在香港一直被「神化」了,不少港人以為市場是萬能,卻看不到不受規管的市場可以是殘酷及冷漠的。要恰當地規管市場當然是不容易,要尋到一個適當的規管程度既要依靠專業的管治技術,亦要得到受規管方案影響的各方所認同。

這一次訂出最低工資水平是由包括了勞方、資方、學界及政府官員代表的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運用了調解的技巧,經長時間的討論協商而得出的共識。正如之前政改也是由各方透過協商而非對立抗爭達成共識一樣,這可能表示了香港的公民社會(至少是一部分),是願意透過對話、調解及協商去解決紛爭,而不一定要用政治勢力壓迫不同意見者去接受自己的一套。這或許只是一個起步,但至少讓我們看見香港是有機會脫離多年來一直以衝突及對抗為主調的社會關係。

2010年9月1日 星期三

中港差異系列之一: 歷史不停留

在思考及策劃香港政治制度發展,或應說是香港整個管治體制的管治目標時,內地與香港(至少是某部份),由中英談判香港前途開始、公布中英聲明、基本法起草及通過、至殖民地過渡成特區,到特區時代面對不同的爭議如內地子女居留權、廿三條立法、落實普選等,就一直存在著差異。這差異導致了雙方之間不少的猜疑、誤解以至紛爭及衝突。而這差異很大程度是基於歷史的原因。由歷史所引起內地與香港的差異表現在幾方面。

一、雙方所經歷過的歷史是很不同。就以現在四、五十歲接受過大學教育的一代為例,香港本土的一代,是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成長。當時正值香港經濟起飛並快速發展,法治亦初步建立起來。他們受的主要是西方式教育,在成長過程中經歷過各種民間的抗爭運動,本土意識逐漸在他們之間醒覺起來。後來在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及代議政制的開展過程中,他們對民主、平等、法治、人權等普世價值的追求就逐漸成型,構成塑造香港社會的一種強大力量。

至於內地的這一代,他們雖大體避過極度政治化的文化大革命,但仍是在共產黨主導一切下接受教育。鄧小平領導的經濟改革開放就是在他們成長的時期開始,但他們也經歷過六四的衝擊,亦見到九二年鄧小平南巡後中國經濟急速發展直至現在對中國社會帶來的各種成就。雖然他們也有接觸傳自西方的各種普世價值,但因著中國過去過於政治化的慘痛歷史,令他們更相信應以發展經濟為先,對政治改革相對上不是那麼熱衷。

比較香港與內地,正因所經歷的成長歷史不同,及成長的社會環境不同,對香港的地位、香港與國家的關係、共產黨應有的角色、經濟發展相對政制改革的重要性、香港的政制模式、商界對社會的重要性、普世價值的重要性等,他們都有不同看法。他們之間的分歧尤其明顯見於他們怎樣看國家。香港的一代對國家的觀念會較看重民族、文化與地土的方面,而不認同政權就等同國家,但內地的一代就較難明白如何可把國家與政權及政府分得那麼清楚。而這些方面的差異,也影響了歷史的影響的其他方面。當然這說法只是就著一般而言,每一個人的個別經歷,會令他們受這一般性的歷史影響的程度有或多或少的增減。

二、大家對香港的政治歷史的起點有不同理解。對香港成長的一群,香港的政治身份並不是在九七年回歸後才開始,而是在七十年代當香港本土出生的一代開始自我醒覺,不再把香港當成在借來的時間的借來地方。當然這不是說他們把香港看為一個擁有主權的政治實體,但香港在九七年前已是一個擁有一定程度實質自治經驗的政治共同體。但從內地的角度看,當是以中國主權為先也為起點,故香港的政治歷史只能是從九七年回歸後才開始。

這一點對政制發展的進度尤其關鍵。若香港的政治歷史是從九七回歸才開始,現在只是過了十三年,即使到了二零二零年才有普選,在政治制度的演進速度來說也不算太慢,但若是由香港七十年代開始算起,那麼香港人即使在各方面的條件如經濟發展的程度、法治的體制及教育水平等都早符合了,但還是須等候近半個世紀才有普選,也還未知是否真普選,兩者的差異就顯而易見。

三、大家就歷史對當下的影響的程度有不同理解。從內地的一方看,歷史對當下的發展的影響應遠為大,故在策劃香港未來的發展尤其是政制的發展時,必須放把香港置於一個更大的中國歷史藍圖下。因過去歷史的情況,尤其是中國本身所經歷過的各種內政問題(如下放權力太多太快到地方政府會導致分裂的危機)及外交問題(如西方各國對中國主權的威脅及干預),都為香港的發展定下界線。但從香港的一方看,香港的發展不應那麼受中國本身的歷史所規限,應朝向他們認為當走的方向大步邁進。不少內地認為是政治禁忌的,香港就不當作一回甚麼重要的事;而他們更敢於跳出中國歷史的規限,去追求實踐一些普世價值,這卻較難為被內地的一方所能明白和接受。

四、大家對歷史的走向有不同理解。這不單涉及香港,亦涉及整個中國的歷史演進。中國是否會朝向西方式民主憲政制度演進可能是雙方最大的分歧。香港的一方可能會認為這是必然會走的方向,問題只是路徑、時間表與方法的問題。因此,香港政制的終點必須也能符合民主憲政的要求。

但內地的一方對西方的一套卻深存顧忌,亦認為現在中國社會普遍對現體制是大體認同的。老百姓雖對政府仍有不滿,但這可透過優化現有體制來改善,建立起帶有中國特色的管治體制,甚至可成為一種「中國模式」作為其他們國家發展時的參考。既然中國會發展一套有中國特色的制度,那麼香港要實行的普選,也可以是有中國特色的普選。

但可能更關鍵卻不明顯的一點是大家對中國社會在未來幾十年是否會保持現在一黨專政式的政治體制的態度。現在可能中國民眾能接受現有體制,但隨著經濟持續發展,人民生活條件進一步改善,中國人民對國家體制尤其是政治體制的期望與要求也可能會改變。這從香港的經驗可証實改變的可能性。在七十年代香港人或可能仍會接受專制的殖民地政權,但到了廿一世紀,經濟及社會各方面都有了長足的發展,要他們回到以前般再去接受非民主的專制政權,那是難以想像的。香港所經歷的會否在中國未來二、三十年間出現也是難料。因此,在此階段先行在香港全面試行民主憲政,以作為中國未來發展的參考,對中國也可能是有好處的。

正因香港的一代經歷過這種社會的轉變,而內地的一方卻沒有這方面的親身體驗,故大家對歷史的演進方向有不同的認知及判斷。問題是我們是否相信歷史會停留下來。

2010年8月28日 星期六

再思廿三條

最近又傳出廿三條立法的消息。在零三年討論廿三條時,我已同意特區為廿三條立法是履行其憲制責任。但經過零三年一役,港人對廿三條始終是極為敏感的。

在政改方案通過後,中央和特區相互信任相對上是較大,有了一個較有利的立法環境,故說現在是一個較好的時機再談廿三條立法也無不可。其實特區政府在零三年為廿三條立法的最後階段時已作了多個讓步,就算真的立法,對港人自由的規限程度會是有限。且從不少國家經驗,即使制定了類似廿三條的法律,政府也很少會動用,因在大部份情況下,引用刑法的一般法律就足以懲處違法者,並不須使用那麼政治敏感的法律。

廿三條立法,歸根到底是一個中港之間的互信多於實際需要的問題。但信任是要經過持續的互動關係一步步建立起來的。故廿三條立法也可參考政制邁向普選一樣,可根據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地完成。

「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就是港人對廿三條的顧慮。如我在零三年曾建議,特區政府若真的要再為廿三條立法,應採用最低度立法的原則,即只立法去達到廿三條最基本的要求,而不要犯上一次的錯誤,用廿三條立法去同時達到其他政治目的,避免引起港人不必要的猜疑。

「循序漸進」是指可把廿三條的內容分階段立法。這樣做就是要讓中港之間一步步建立起互信。可選擇廿三條中爭議最少的部份如叛國先行立法。把爭議較少的作為第一階段立法的內容,先易後難,如立法能完成,那在下階段要處理爭議較多的如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時,因有了先前的經驗,中港之間在這方面已有了一定的互信,相對上就有更好的基礎去完成較難部份的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