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2日 星期四

由反對派到執政


泛民主派完成了特首選舉的初選,最終民主黨的何俊仁勝出。但相較起來,落敗的馮檢基,其實在今次的表現,我認為是更好的。在整個過程中,馮檢基至少表現出他是以參選特首的心態去闡述政綱及參與各個選舉論壇,但何俊仁在過程中不斷提到泛民主派不要奢望可在今次特首選舉中當選,今次參選只是為了要迫建制派的參選人不得迴避敏感的政治議題。
當然,在現有的制度下,泛民主派在今次選舉是不可能當選的,但若泛民主派仍然如何俊仁般,單純以一種反對派的姿態參與香港未來的民主政治發展,即使在一七年香港能有真的普選去選舉特首,泛民主派的候選人也不可能當選。
到現在為止,大部份的泛民中人,都仍是以一種反對黨的心態參與香港政治。嚴格來說,泛民中人應是連反對黨應有的心理狀態還未具備,而仍然用一種壓力團體的心態來參與香港政治,只著眼於對政府提出批評及監察。若是一個真正的反對黨,如在英、美民主體制下的反對黨,因在未來他們是有機會執政,故在對政府提出批評及進行監察時,仍會有著自己有一天會執政的想法去提出意見。當對個別政策提出看法或另外的建議時,因若自己一旦當選,那就要把這些建議實行出來,就必須慎重考慮其可行性及能否與全面的施政相配合。
公眾對泛主派的印象仍是他們只懂反對,不懂執政。即使在一七年泛民主派能成功派出候選人與建制派候選人進行公平競爭,讓香港選民自由選擇,泛民主派候選人被選上的機會也不會是高的。
唯有從現在開始,趁著今次特首選舉會有真正競爭的機會,調整心態,用未來五年時間,把泛民主派由壓力團體的心理模式提升為真正的反對黨心理狀態,並提出全盤的治港方略,整合民間團體、學術界及各個泛民政黨,建立一個團隊,成立影子內閣,為有一天要執政作好準備,泛民主派才能為香港民主政治帶來真正的希望。 

2012年1月7日 星期六

市場化對中國社會的改變


從十九世紀面對西方列強入侵開始,之後經歷多番政治、經濟及社會的大變動,中國社會已經有了很大的改變, 至少中國人已不再接受以封建世襲的方式來指定由誰來掌管國家的軍政大權。但這不代表中國社會脫離了仍要仰望由一位強人去帶領國家走向富強的思維。若不能從這種思維解脫出來,中國的民主憲政仍會是遙遙無期的。不過,過去三十多年在中國進行的經濟改革,尤其是市場經濟所佔比重愈益重要,已對中國社會帶來長遠的改變,令朝向民主憲政的政治改革出現的機會增加。
市場經濟所帶來的改變,並非直接與政治制度有關,更見於社會結構及日常生活的層面,包括以下幾方面。一、市場令機會增加,因每一公民都可嘗試在市場中開創事業,而不一定要在國家機構中工作謀生或依附於集體組織。這也是說個人的空間會隨著增加,至少是在經濟活動的層面。 市場經濟所製造的機會,讓更多人可擁有自己的財產及物業,使人們可自給自足,至少在經濟層面上不用那麼依賴政府,減弱了國家政府在人們心目中的權威地位。
二、但因不少新的機會都只在城市中出現,故市場化亦同時加速了城市化,令農村人口大量移居至城市。這方面的發展對中國傳統社會結構的改變是相當大的。過去中國社會是依靠緊密的家庭網絡來提供很多的社會保障,即當家庭網絡的成員在生活上踫到需要或風險時,其家庭網絡就會為成員提供人身、經濟、以至心理及其他方面的幫助及保護。但當人們要移離他們的家庭網絡到城市去尋找機會時,家庭網絡這種社會保障功能就失落了。當人們在市場中面對風險或要尋找幫助時,他們就只得轉向政府求助,這也是導致中國人民對政府要求愈來愈高的原因。
但人們和國家及政府的關係,與以前比較,已出現了很微妙的變化。過去人們自覺是屬於國家機構或集體的一部份,依賴著所依附的國家機構或集體,故即使有所求時,也好像是兒女向父母要求幫助一樣,不致會太過對立,亦會較容易接受國家及政府的決定,即使是對自己當前利益是不利的。但在市場化後,很多人已脫離了國家機構或集體,取得了相對獨立自我的身份,故當有需要向政府提出要求時,更強的自我意識會令訴求加入更重的權利色彩,認為政府有責任去滿足他們的需要,令政府所承受的壓力大增。若政府不能滿足這些訴求,出現抗爭的機會亦會增加。人們對政治權威的態度因而產生了很大的轉變,再不能單純由上而下,國家及政府必須考慮人們這些源自個人權利的訴求。
三、當要發展市場經濟,那就要確保市場能順暢運作,而資訊自由對市場順暢運作是相當重要的。故當中國要進一步完善化市場機制時,無可避免地要讓資訊流通變得更自由。資訊自由不只會把有關貨物及服務的交易資訊傳遞到人們手上,人們也會得著其他方面的資訊,尤其是其他國家社會的管治狀況。有了這些資訊,人們會掌握更多的觀點去評價當前中國的各種管治問題,而不會完全相信由官方所提供的資訊,質疑政府的做法大增,也削弱了政府所享的權威。
四、市場生產了更多選擇,可讓人們自由挑選。起先人們可能只是樂於見到選擇多了,但當習慣之後,他們就會認為有更多選擇是他們的權利。若在市場上少了選擇,他們就會覺得權利受損。人們在經濟層面有了更多自由,那不一定即時轉化為在政治層面也要有同樣多的選擇的要求,但長遠卻在人的心中種下了他們是有權選擇的意識。
在起先人們可能只在某些經濟活動有多種選擇,但當能有多種選擇的範圍逐步擴大,逐漸地人們會期望所有經濟活動都得讓他們有多種選擇。但在某些行業,政府可能為了保障國營企業或一些既得利益集團的利益,拒絕開放市場讓人們能有多種選擇。當人們看到行業壟斷是基於政府的偏幫時,那在經濟層面要有更多自由的訴求,就有可能逐步滲透至政治層面。
        總體去看,中國經濟愈是走向市場化,中國社會也必然會變得更自由化,亦會改變人們長久以來對政府及政治領袖的權威的看法及信念。

2012年1月4日 星期三

變與不變


人類有兩種傾向,一種是向外開拓的傾向,另一種是向內保守的傾向。有著外向開拓傾向的可稱為「外向人」;有著內向保守傾向的可稱為「內向人」。
外向人常充滿著一股要離開本土去探索新的事物及土地的內在推動力, 這動力是源自他們不滿足於不變的狀況,故常追求改變。由於長期逗留於同一處會使他們感到沉悶,故他們就有著一種向外尋索新事物的內在需要。這種傾向令外向人踫到與自己很不同的人及社群,因而與這些人或社群建立起聯繫。外向人渴求透過這種與外界的聯繫,與其他的人類社群進行各類型的交換,包括了貨物的交換,也會有文化及價值的交換,因這會讓外向人得著新的物質及訊息,滿足他們內在不斷求變的需要。不斷求變的傾向及需要亦會促使外向人要求更多、更快及更遠地向外開拓、聯繫及交換。
內向人則滿足於由多年傳統累積建立起來的現狀,故沒有要向外開拓的需要。他們更會對能長久保留著這些傳統而感到自豪,因而對改變是有著惰性的。更因他們有著這種保守的傾向,故當他們碰到外向人在向外開拓的歷程中來到要求建立聯繫時,他們的傾向是拒絕這種要求。他們亦抗拒與外界進行貨物或價值的交換,因他們並不需要這些新的事物及價值;它們更可能會損害由傳統建立起及維持著的社會現狀。
某一些人類社群主要屬外向型,也有人類社群主要屬內向型。在同一人類社群眾中,也會有一些人屬外向型,另一些人屬內向型。即使在同一人中,他也會同時有著外向及內向的傾向,只是某一傾向會在某一刻是他的主導性向。
不少人類社群之間的衝突正是源自外向型社群與內向型社群眾之間的矛盾。亦有不少人與人之間的衝突是源自外向人與內向人之間的矛盾。全球化的矛盾亦可說是源自人類及人類社群這兩種傾向之間常存的矛盾。

2012年1月2日 星期一

中國不會有「金正恩」


北韓最高政治領袖金正日逝世,從電視看到北韓全國人民深切哀悼,其面容仍幼嫩的兒子金正恩,掛著哀傷的表情,在雪地扶著靈車送別父親。金正恩之前雖沒有任何政治經驗,卻繼任為北韓的最高政治領袖,是金氏第三代在北韓掌握政治上權力最高的位置,至少是名義上。
外界對北韓的政治狀況認知有限,但按常理推算,金正恩個人在此階段應還未享有政治實權,實權應是由多位輔政的軍政老人共同行使。金正恩之後能否真正掌握實權,就可能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政治更替及權力鬥爭後才知道。但從北韓到了這時候,仍要把一名沒有任何政治經驗的「幼主」推出來擔當最高政治領袖,或可看到北韓現在所處的,仍屬前現代的政治狀況。
以北韓高度軍事化及對人民管制嚴密的管治體制去看,人們能實質反對現政權的機會應不會太大。但任何政權也不能單靠強權來維持管治,它也必須在人民心目中享有認受權威 (legitimate authority),政權才能得以持久。北韓雖號稱是一個共產國家,但從北韓現政權仍要在前領導人的安排及吩咐下,由前領導人的子嗣繼任,就可看到北韓仍是一個依靠封建血裔來為政權產生認受權威的社會,與前現代的帝皇時代相似。
從外界看,這是難以想像的,但一個政權的認受權威,並不是按甚麼客觀標準釐定,而是由當地人民的政治文化來決定。若當地人民接受由前領導人的子嗣繼位,那麼按這安排而產生的新政治領導層,就在當地享有認受權威。我們無從知道北韓人民是否真心認同這種認受權威,但北韓現政權選擇這樣做,至少是他們認為這在當代的北韓社會中,在政治上仍是有用的。
相較於中國,由前領導人的子嗣繼任,應不可能再在中國的歷史中出現。在滿清最後一位皇帝宣統之後,中國已沒有一位政治領袖是可基於封建血裔來為自已贏取認受權威了。所有意圖稱帝的(如袁世凱),都沒有好下場。中國人的政治文化中,已至少是拒絕了由封建血裔來產生政治權威的政治體制。但這不代表中國人已拒絕了強人統治。
北韓的權力交替模式還可理解為是依靠另一種認受權威源頭,就是由具強大政治魅力的政治領袖指定繼任人,而繼任人所享有的認受權威,至少在繼任初期,並不是依靠他自己個人的能力或魅力,而是建基於人民對前領導人的絕對信任之上。當然這種認受權威可以是相當短暫的,當人們對前領導人逐漸淡忘,或看到繼任人多方不及前領導人,他們對繼任人的支持就可能逐步減弱。繼任人若不能為自己及新的領導層找到另外的認受權威源頭,其政權的認受權威就會逐步削弱,令管治出現困難甚至危機。
中國雖不會再以封建血裔來為繼任人建立認受權威,但由前領導人所指定的人來繼任,而繼任的新政治領導還是要依靠前領導人的強大政治魅力來為自己提供所需的認受權威,卻在上世紀七十年代至近年,仍是在採用中。在毛澤東死後,由他指定華國鋒接任,就可看到最清楚的例子。另外,鄧小平先後指定胡耀邦、趙紫陽、及江澤民為中共的最高政治領導,也在在顯明他們各人本身的認受權威,都在一定程度上是要依靠源自鄧小平個人所享有的認受權威。甚至中共現任的最高領導人胡錦濤,也盛傳是由鄧小平「隔代欽點」的。
中共下一代的政治領導層會在今年產生,相信這會是中國歷史中,在政治權力的更替上,上一代政治領袖產生作用較少的一次。一方面是因為上任的政治領袖包括江澤民及胡錦濤,他們本人都不如之前的毛澤東或鄧小平般享有那麼強大的政治魅力可「過戶」給繼任人。另一方面,即使是在中共裏面,其政治文化也已發展至一個階段,再不可能是由一位政治領袖說了就算,讓上任的政治領袖去指定繼任人。
相較於北韓,經過百多年的政治演進,中國社會的政治文化是前進一點的。可能有人會說,這一點有甚麼值得說,中國的現狀離現代管治體制及其採用的認受權威,仍有很大差距。誠然這是對的,但我相信,從憲政發展的角度看,每一步的進展也不要輕看,因當前看來是很小的一步,卻可能是以後重大轉變的起點。


2011年12月29日 星期四

求變?


在幾位特首參選人中,我聽到不少人的選擇考慮,都是在於希望能有人帶領香港轉變。求變可能是不少港人現在心中的渴求。也因此,即使不少人對其中一位參選人有疑慮,甚至同意他很可能是令人憂慮的「狼」,但仍會支持由他來擔任特首,寧願「搏一鋪」,因相信他在眾位參選人中,是最能有機會帶領香港轉變的特首。
為甚麼港人求變之心那麼強呢?那是因為自特區成立以來,三任兩位特首及他們所領導的特區政府,一直以來都未能解決香港長久存在的深層次矛盾,甚至令這些矛盾加劇。香港就是活在這種膠著的狀況中,港人一直走不出這種困境。
這種想法完全可以理解,但問題是把求變的期望置於一個人之上是否理智。寄望某人可帶領港人走出困境有幾個假設:一、這人真的是有著那種如「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紅海」的能力。我們實難肯定眾位參選人是否真有這種能力,因這並不是從某人演說技巧較出色,或是能以較肯定的口吻去宣示政策,或是他可用較堅定的眼神去面對媒體,就可以看得到。
二、若真有這種能力的人,這人也必須讓被帶領的人相信,他是會運用這種能力去帶領大家走出困境,而不是會利用這種能力和人們對他的信任,最終只是謀取自己的利益。當然我也無從說任何一位參選人是缺乏這種誠信,我只是說若人們不肯定某人的誠信,卻仍要選擇由他來帶領,那似乎是不太理性。
三、但最重要的是,香港面對的問題是可在一個人的帶領下就能解決,過去只是因踫不到合適的領袖人才,才導致香港陷於現在的困境。但香港一直存在的深層次的矛盾卻是源自體制性的問題,一個人無論如何有領導力及智慧,也不可能解決得了的。那麼即使我們真的能有一位強大的領袖,若這位領袖未能給我們明確的承諾,會徹底改變香港現在的管治體制,那麼即使換上甚麼人去當特首,香港未來五年也不會有甚麼真正的改變。

2011年12月26日 星期一

重新檢視選民登記制度


最近的種票疑雲,看到的不單是有人可利用制度漏洞,以虚假資料來影響公平選舉,更揭示出現行選民登記制度可能存在根本的違憲問題。
《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香港永久性居民按基本法享有的選舉權,是不應因法例的規定而喪失或受到不合理限制的。當然法例可對選舉權定下一些合理的條件,如定出合法的選舉年齡。要求香港永久性居民先登記為選民才可在選舉中投票,亦勉強算是合理條件,因這涉及分配選民的選區或確認其選舉界別。
但現行法例卻可能對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作出了不合理的限制。立法會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只有「已登記為某選區的選民的人方有權在該選區選出議員的選舉中投票。」而第二十八條規定一名香港的永久性居民如要申請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登記冊中的選民,在提出該申請時,若要符合資格,必須符合兩項條件:一、通常在香港居住;二、在他的登記申請中呈報的住址是他在香港唯一或主要的居所。
            這也即是說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是不能登記為選民,也就沒有資格在選舉中投票。另外,那些在登記為選民時是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若在之後長久離開了香港如移居至內地或外國,其呈報的住址已不再是他在香港唯一或主要的居所。按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如他在選舉中投票,那就有可能因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而違法。要避免違法,那他只可不去投票,但這已不合理地限制了他的選舉權。若他要更改選民登記資料,因他不再符合上述兩項登記為選民的條件,選民資格也會喪失掉,連投票權也沒有了。
            現在政府提出的改善措施,未能處理這選民登記制度的違憲問題。政府應對地區選舉的選民登記制度作出更根本的改革,以下建議可供各界參考。
            一、在香港永久性居民登記為選民時,要求他們必須是在香港通常居住的要求,在現今中、港兩地進一步融合及全球化的大趨勢下,是不合理也不符合現實情況的。即使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不在香港通常居住,他仍可與香港維持著非常緊密的聯繫。故這條件應不能是登記為選民的條件。
            二、選民在登記時要呈報住址,其作用其實主要只是為了分配選民的選區之用。但在香港實際的生活情況下,一名永久性居民雖是住在A區,但他卻是在B工作,或因其父母是住在C區,故他也常會到C區使用當區設施。他亦可能因常參與D區的社區活動而對D區有很深的了解。相較於其他區,可能其居住的A區,與他反是聯繫最少的,因他早出晚歸,鮮有在該區活動。故此,要分配一名選民的選區,以其居住的區別來界分,並不一定是最理想的準則,而只是基於行政便利的考慮。且要成為一個選區的候選人,現行法例反沒要求他必須居住該區,這可看到以居住地點為選區分配的準則並沒有必然性。故這條件也應不再是登記為選民的條件。
            三、但為了分配選民的選區,在選民登記中,選民仍必須指定一個選區為其投票的選區。與之前的分別是這不再是按其呈報的住址而被分配,而是由選民在選民登記時自行選擇。立法會選區只有五個,比較簡單;但區議會的選區小且眾多,故在登記時可能要向選民提供協助讓他能確認選擇的選區。這制度能讓選民享有更大的自主權。
四、選民在登記時仍要呈報一個通訊住址,不過這只作通訊之用而非用以分配選區。但若選民在登記時沒有選擇選區,法例可規定其通訊住址所屬選區就是他的選區。若那地址是在境外,他就會被隨機分配至一個選區。
上述的方法應能解決那些不通常在香港居住的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問題。在這方法下,也沒有甚麼「種票」的違法問題,或「種票」可說是合法化了。每名選民在每次選舉只可在一個選區投票,若某政團動員其支持者登記為某選區的選民,其在另外的選區的支持必然會相對上減少。由於任何政團或人士都可動員其支持者在某選區登記為該區的選民,以增加其在該選區的勝算,那就沒有不公平了。當然對較大及動員力較強的政團來說,這種制度對他們是較有利的,但從來競爭性選舉對資源多的政團都是較有利的,只要沒有涉及賄選,這制度應還是公平的。

2011年12月22日 星期四

烏坎村的憲政啟示


烏坎村村民因地方官員與地產商勾結,賤賣村民土地,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組織起來與地方官員抗爭。經多月官民對恃,終經村民代表與省級官員和平對等的交涉,問題有可能和平解決。事情還在發展中,村民會否被秋後算帳,和有多高級的地方官員會因而被處罰,仍是未知之數。但事情發展之今,卻誠然已為中國的憲政發展立下了一個不算大也不算小的里程埤。
村民在事件中表現了不單是對自身權利的醒覺,亦不再甘受剝削,也不再畏懼強權壓迫,但最重要是村民能自發地組織起來,也能有序地自我管理。在與地方官員的爭持中,能保持著理性及非暴力的態度。當中所顯現的公民素質,正是一個憲政社會所需要的,也是會促成憲政能在中國生根的。
就連汕尾市委書記鄭雁雄也不得不慨嘆為官之苦,權力愈來愈小,老百姓卻愈來愈聰明和難管。烏坎村是廣東沿海的一個小村落,村民能有這樣的素質的原因,仍有待探究,而中國其他地方的老百姓是否有著相同的素質,也有待實証研究才能掌握。但烏坎村的事例至少証明,中國社會已能夠產生出可承托及促成憲政的人民素質,廣泛程度有多大仍未知,但至少憲政的種子已種下了,未來的發展應是樂觀的。
省級官員能破格處理今次官民的紛爭,也使人看到憲政在中國出現的一點點盼望。不是說省級官員今次已完全顯現出憲政體制下政府官員最高水平的表現,也不肯定他們是否真的能做到所承諾的,亦不知他們的真正動機是甚麼,更不知這樣思維的官員在整個中國管治體制下有多少。但至少在中國現在專制的管治體制下,中國的官員是有可能跳出過去多年高高在上的思維,施政時可有限度地實踐憲政的精神。廣東省官員能做到,其他省份的官員及中央官員也有可能做到,且這種憲政化轉變更有可能繼續深化。
中國憲政能出現,不一定要單純由下而上或是由上而上,更可以是在上下互動中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