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6日 星期日

比例代表制的其他計算方法


從今屆立法會的選舉結果,我們已看到比例代表制加最大餘額法,產生了一種功利投機的選舉文化,也與比例代表制的精神有出入。按最大餘額法的計算方法,各候選名單的總選票會除以該選區的議席總數得出一個數額(quota)。按理論,一份名單每取得數額一倍的票數,便獲分配一個議席。在扣除各名單已取得議席的票數後,若各名單餘下的票數都未達數額時,就會由最大餘額的名單取得議席。因各名單只要達到數額規定的票數,就可分得一席,那就能令結果達到合乎比例的精神。
但這方法到了香港,因各政黨都投機地要以最少票去爭取最後一席,結果是在今次選舉中,各政黨都分拆多張名單參選,在五個選區六十七張名單中,竟只有三張名單(公民黨在新界西及港島的兩張名單和民建聯在九龍西的名單),是以足夠數額的票數當選,其餘的當選名單都是透過最大餘額而取得議席。因此這方法到了香港已變了不是比例代表制,而實際上只是最大餘額法。
故在思考改革香港的比例代表制時,令它回復比例代表制的精神,是有需要考慮採用另外的計算票數和議席的方法。除了最大餘額法外,不少國家是採用最高均數法(highest averages method)。按最高均數法,每張名單所得的總票數會先除以同一個數值得出一個均數,成為每張名單排第一位的候選人的所得票數。然後各名單的總票數會再同時除以一個更大的數值得出另一個均數,成為每張名單排第二位的候選人的所得票數,如此類推。各名單的候選人依此方法計算出的所得票數按序分配議席。
最高均數法最常用的計算方法有漢狄法(d’Hondt method),各名單的票數除以的數值依序是1, 2, 3, 4...。另一常用的計算方法是經改良的聖拉古計算法(modified Sainte-Laguë method),各名單票數除以的數值依序是1.4, 3, 5, 7...。我們可用今屆新界西的選舉結果去看一看採用最高均數法會產生甚麼有趣的結果。由於不是採用最大餘額法,各政黨都不用分拆名單,故我先把民建聯及民主黨分拆了名單所得的票數合回來一起計算,看一看會有甚麼不同的結果。在這裏我會用漢狄法來計算(圖一)。

結果是民建聯仍可得三席,新民黨、公民黨、工黨、街工和人民力量都仍是得一席,但民主黨就會從工聯會手上搶回一席。九席中,泛民就有五席,建制有四席。這結果可能沒有甚麼特別,因即使在最大餘額法下,只要民主黨不分拆名單,民主黨也會穩得一席,結果會是一樣。
但有趣的結果是如果民主黨、公民黨及工黨這幾個泛民政黨分併,經合併後它們所得的總票數按這方法計算,就會從新民黨手上再多搶一席。九席中,泛民就有六席,建制只有三席(圖二)。


但若民建聯又與工聯會及新民黨合併,其總票數可讓它們搶回一席,九席中,泛民有五席,建制可得回四席。但若民建聯只與工聯會合併,那就未足以把局面扭轉,不能爭回一席(圖三)。

當然在實際的選戰還有很多其他變數,但從上述的結果看,以最高均數法取代最大餘額法的結果會有可能促使政黨合併。誠然政黨會否合併也有很多考慮,並不單純是選戰的勝敗,但若在選舉制度上加入誘因,那政黨選擇合併的機會至少是會增加的。
我提出這點是要指出,即使在香港實行了全面普選,若政治格局不變,仍是政黨紛立,政治版圖繼續是四分五裂的話,管治仍會是艱難的。是否一定要以最高均數法或漢狄法都不是重點,而是在未來政制檢討時,是否也應考慮選舉制度對政黨發展的影響,及政黨的生態與管治的關係。

2012年9月13日 星期四

理性與激進


在國民教育的爭議中,有一種意見認為特區政府已作出了很大的讓步,反對一方應以理性與包容的態度與特區政府商討解決方法,而不應以絕食罷課等激進方法去強迫特區政府要求撤科。先不論絕食罷課是否激進,但要求人們必須理性地去進行公共討論是否有條件呢?以激進的方式地去處理公共議題是否必然不可以呢?
要求參與公共討論的人得理性地討論問題,是假設了現在的公共討論的平台,已足以讓參與者可以平等地參與公共討論,而參與者的意見會公平地被其他參與者及決策者聆聽和考慮,並參與者的意見對最終的決定能發揮實質的作用。
但若公共討論的平台是根本不能符合平等和公平的要求時,要有意見的人只能按現設的平台去表達意見,那其實只是為了讓現行不合乎平等和公平要求的公共討論平台,因已有了各方的持份者參與,令人看來是較合理而已。
因此,要參與者都理性地進行公共討論,條件就是公共討論的平台必須已經符合了平等和公平的要求。我不是說在缺乏一個平等和公平的公共討論平台的情況下,人們一定要採用非理性的方式去進行公共討論。我只是說若人在這情況下採用了非理性的方法,那仍是合乎公共討論的政治道德。
以激進的方式去參與公共討論,其作用及意義就是要促使公共討論的平台能符合平等和公平的要求,但亦應止於此。採用激進方法並不應是為了要宣洩個人的情感,而是要引發其他人看到現行制度不平等和不公平之處,以促使更多人認同把現行制度改革為更符合平等和公平的要求。
最後,人們會否選擇邀進的方法,那是他個人的取向。當然若有人在反對不平等和不公義的制度時,選擇了不用激進的方法,那也必然是合乎公共討論的政治道德,也是其他人應當尊重的。

2012年9月12日 星期三

正當程序的意義


特區政府終在龐大社會壓力下,就開展國民教育作出了讓步,但在作出讓步決定之前的一日,梁振英曾公開表示不能對政策作出修改,理由是國民教育科是經十年醞釀,曾公開諮詢市民意見,課程指引經反覆討論和修改而訂定。他說:「我們做事是有機制、有程序的。」之後他再說:「政府一向重視和強調要尊重正當程序(due process),否則影響深遠。」
這裏我不想再糾纏於政府現在的讓步是否真正讓步,而是要攪清楚梁振英說因正當的程序,故不能把已醞釀多時的政策隨便撤回這說法。他的說法似乎是政府要有效施政就必須按程序辦事,有規有矩,故政府不能隨便不按已有的程序就撤回政策,而這就是政府所重視和強調的正當程序。他提出正當程序這概念,是要為他不撤回的決定提供一個合理的理據。先不論政府施政是否要依足程序辦事,但他以正當程序來合理化政府要依足程序辦事,卻是曲解或是錯解了正當程序的意思。
正當程序這概念多用於美國憲法,但也是源自普通法程序公義的要求。普通法有自然公義(natural justice)的概念,也同是關乎程序公義。但無論是程序公義、正當程序或是自然公義,所要說的是當政府作出一些決定,而這些決定會影響到一些人的權益時,政府必須在程序安排上保障那些可能會受這些決定影響的人的權益。這是關乎對個人權益的尊重和保障而有的程序安排,而非為了確保政府做事有規有矩,便利政府施政而設置的程序。
從今次國民教育的爭議,已按既定程序而作出的決定,竟導致成千上萬的學生、家長及教師參與絕食、示威和集會,那反証明了原先的程序並未能充份保障受影響的人的權益,違反了正當程序或程序公義。
至於政府施政必須按程序辦事,其實那不是正當程序,而是官僚主義。

2012年9月9日 星期日

後國民教育的香港政治新形勢


反國民教育的社會運動為香港的政治環境打開了一個新的局面,這場運動會對香港未來的政治發展有甚麼影響,現仍難以估計得到。不少人不想把這場由公民社會主導的社會運動與各政黨在今屆立法會選舉掛釣,免得讓人沾污這場運動的純潔性。我也嘗試不去把二者連繫在一起,在有限的認知下估計後國民教育的香港政治新形勢。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最近的專訪或許可提供重要的資訊。在訪問中她說國民教育風波凸顯了不少市民對特首梁振英有先入為主的看法,對現屆政府存在猜忌。
我相信林鄭月娥的觀察是絕對準確,就是不少港人不信任梁振英,但她沒有進一步解釋為何會這樣,只是隱含地說港人對梁振英的不信任是不合理的。林鄭月娥判斷梁振英可信是以他在兩個月的共事中的表現,但港人不信任梁振英卻是從他從政多年的紅色歷史,他在特首選舉中最終勝出所表現出的陰狠手段,和在當選後處理大宅僭建的拙劣方法。但更根本的是因港人對經由北京政府嚴密操控的小圈子選舉產生出來的特首,無論是那一個人,都會是不信任的。
對梁振英的不信任其實是源自對北京政府的不信任。不是特區政府做的每一件事都能引發像國民教育那麼大規模的反對力量,只是因國民教育觸及了港人所最致珍視的思想自由,他們最抗拒就是特區政府要把中國的一套強加於自己身上。零三年的二十三條爭議,是源自港人對特區政府受北京政府指使,要立法拑制港人外在行為的自由而產生的恐懼。今次港人對國民教育的恐懼,同是特區政府受北京政府指使行事,但今次所威脅的卻是港人更深層的內在思想自由,因而才能產生出更強烈和更持久的反彈。今次運動正把這種對特區政府而實際是其背後的北京政府的疑慮以至恐懼,以非常大的幅度擴大及擴深。 
林鄭月娥在訪問中說她自覺是是上屆政府中較受市民歡迎的官員,而她把個人誠信及公信力都押在這屆政府。訪問中她更一度感觸落淚,之後她解釋說落淚是因不明白為何政府盡心盡力,勤政為民,市民反應是無論政府說什麼都不相信。
其實這反映了特區政府官員,以特首以外的最高級的官員也是政務官出身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為例,若她所說是真心話,竟仍然還是以殖民地時代的思維去看政府管治的認受性。她仍相信以一個官員個人的民望和公信力就可贏得港人的信任,就能扭轉一個並非經民主選舉產生的政府的劣勢。其實由曾蔭權上任時的高民望到了落任時民望大幅下跌,明眼人就已經看到香港的政治文化已不再接受政府的認受性是源自個別官員的民望。我驚奇的是連林鄭月娥這種級別的官員的認知都還是停留在殖民地的時代,特區管治不出現問題才怪了。
這些觀察也可從過去一星期成千上萬人去到政府總部外聚集,即使不能迫進政府總部也聽不到公民廣場的廣播,但人們仍是平靜地在政府總部外的外圍地帶席地而坐可看到。這場面是在香港的歷史沒有出現過的。即使八九六四前後和零三七一前後,雖或許在量上還未及,但從滲透面之廣,尤其是在年輕人當中,並所顯示的持久力,和人們反思的深度,都是有過之的。由此而可能引發的爆炸力,必會是更甚於八九六四及零三七一。

因此,香港現在的真正的問題不再是推行國民教育與否,即使特區政府好讓已作出了一些讓步,港人對特區政府及北京政府的不信任,而這亦不是一、兩位高民望的官員或一、兩個討民心的政策就可以扭轉得到。若北京政府、梁振英、林鄭月娥及一眾特區政府官員不能認知這新的政治形勢,現在雖然能捱過國民教育這一關,但在未來的五年,北京政府及特區政府在港的施政也必會是每走一步都會愈艱難的。
在國民教育的爭議之後,另一個可預見的關鍵時刻就會是關於一六年立法會選舉及一七年特首選舉的政改。港人還是盼望在下一輪政改能落實真正普選,那才能真正保護得到他們所珍視的外在及內在的自由。若梁振英和北京政府不能在政改中好好處理普選問題,化解港人深層的恐懼,另一場更大規模的社會運動必會出現。

2012年9月8日 星期六

阿香的故事


阿香生於一窮農家,因生活太苦,父母在阿香很小的時候就把她賣給了城裏一對生活不錯的夫婦。這對夫婦對阿香也不錯,讓她上學讀書,所以阿香也算是知書識禮。但阿香的養父因病離世,家境大不如前,反是生父母因緣際會發了大財。最後養母實在無法,只得把阿香送回父母那裏。由於少時已離家,阿香與父母感情不深,但既作不了主,也只得接受命運的安排。
阿香家有一個長工阿良,人很精明,表現挺忠心,贏得阿香父母信任。阿良見到阿香,覺得是個好機會,想盡辦法討好阿香父母,終讓他們把阿香嫁了給他。阿良娶了阿香,更得重用,做了阿香家的掌櫃,與阿香住進阿香父母送的大屋。
阿良對阿香也不可說是差,阿香食用無憂,在家裏作個少奶奶。但阿香對這盲婚啞嫁心裏是很不願,不過既是父母之命就不能抗拒。但阿香怎也沒法叫自己去愛一個由父母所選的丈夫。或許是讀了幾年書,阿香還是對自由戀愛有幻想。
結婚幾個月,阿香仍是拒絕與阿良行夫婦之禮。阿良心裏自是不快,但又不好發作出來,唯有忍氣吞聲,望有天阿香回心轉意。但一晚,阿良實在忍不下去,借醉把阿香強姦了。事後阿香更難接受阿良,把房門關上不讓阿良踏入房門一步。阿香的父母也站到阿良一面,怪阿香不識大體,更責怪阿香不孝。阿香一氣之下就拒絕進食。
阿良在門外不斷拍門,要阿香開門對話。阿良的二家姊阿娥在門外忍不過來,在旁添油添醋說:「阿香,妳怎可這樣對自己的丈夫,妳看不到我們一家給妳弄到渡日如年嗎?我們雖是從善如流的人,但也得擇善固執,妳快些開門讓阿良進去,好盡一個妻子應盡的責任。」阿良的三故婆更責駡阿香說:「妳嫁為人婦,小小事就關門絕食,家規那還在?」
阿香堅持不開門也不進食說:「有甚麼話要說,就在門外說好了。」阿良在旁人支持下說:「在開門進入和不開門不進入之間,仍有很大的空間,為甚麼妳一定要以不開門不進入為對話的條件呢?為甚麼妳不能理性一點去商量我們之間的關係呢?」
這是阿香的故事,若你是阿香,你會怎樣呢?

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一場政治文化的革命正在發生


幾個月前梁振英落區會見市民,那時候學民思潮的學生就對他表達了反國民教育的強烈訴求。但相信沒有人會想到這會演變成現在一場規模那麼大的社會運動。與過去香港出現過的社會運動相比,這一場由中學生和家長所帶領的社會運動,有著不一樣的意義,其滲透力可能比以前的社會運動還要深和廣。
這場運動的議題是清晰的,就是反對在中小學推行有可能是洗腦的國民教育。但為何這樣的一個議題能引發起那麼大的反彈呢?這是因為真正的矛盾是超出了政府要強推國民教育這表面的原因,是觸及更深層的問題。
學生擔憂國民教育洗腦,是因他們看重思想自由。學生不要只挑動對國家政權產生正面情感的國民教育,因他們對中國現在的共產黨專政政體及政權不能認同。學生不想去愛這樣的一個國家,因他們渴求法治、平等、民主、人權和公義的普世值價。正正因為政府要強推國民教育,反做就了一個機會讓港人尤其是十多歲的年青學生可深深地反思國家為何物,並他們對國家有甚麼期望。最好的國民教育其實每晚在政府總部外的集會中進行著,學習成果是遠超任何課程設計和課堂所能達到的。這是它的深度。
被觸動的人,不再只是少數能進大學的大學生,而是很多很多仍在讀中學的中學生。在政府總部外的「公民廣場」,當聽到十三、四歲的年青人,對著幾人千人慷慨喚著:「我不要被洗腦!」你不可能不被感動。當你聽到不少學生已自發地在他們的學校組織了關注組,及在網上開設群組,你就看到這場社會運動的廣度必會遠超以前在香港出現過的社會運動。
說這些年青人是被人利用,有幕後黑手操縱他們來為反對派選舉造勢,而有人竟真的信了,那不單是侮辱了那些年青人,更必然是錯判形勢。
就好像八九六四或零三七一之後,更可能是超過之前這兩個里程碑,香港將會或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時代。香港的政治文化已不再一樣,不能醒覺到這一點或沒能掌握轉變所在的掌㩲者,必會把自已陷入一個絕境中。

2012年9月2日 星期日

比例代表制的利與弊


香港立法會地區直選採用「比例代表制」及「最大餘額法」,由一九九八年開始至今已到了第五屆。在殖民地時代的兩次地區直選是分別採用「雙議席雙票制」(九一年)和「單議席單票制」(九五年),它們都屬「票數最多者當選制」。這選舉方法更在今屆引用到新增的超級議席。隨著每一區的議席增加及各政黨在經過多屆的經驗後,產生了一個現象就是很多選區都出現大量的參選名單,並同一政黨也會分拆成多張名單參選。選舉變成了選舉策略(分拆名單)及選舉部署(如何配票)的問題,令人開始反思這選舉方法是否再適合香港。
原先的雙議席雙票制和單議席單票制,令有較多政治明星的民主派能在選舉中取得大部份的直選議席。為了令親中政團能按比例取得議席,特區政府就採用了比例代表制以助親中政團能在立法會搶灘。經過四屆,現在形勢逆轉,雖然支持泛民與建制的選票的比例沒有大變,但親中政團已成了立法會最大的政黨。另外一個考慮點可能是立法會若存在任何強大統一的政治力量,都是不利於行政主導的,而比例代表制可有助把立法會內的政治力量打散成四分五裂的政治版塊。
有批評指比例代表制導致政黨分裂,分拆成多個政黨,促使了政黨發展細少化,令議會出現多個政黨。這說法背後是假設了兩黨制比多黨制較穩定,而比例代表制因傾向產生多黨制,會令議會變得的不穩定。也有批評認為比例代表制會鼓勵政黨激進化,因邀進的政黨在社會兩極分化的背景下,只要能保持著少量的激進選民的支持就可贏得議席。
對這些批評我有幾點回應。雖然原先以比例代表制取替票數最多者當選制是基於策略的考慮,但比例代表制仍是有其正面意義的。政黨內的不同路線或是因選舉策略或是因理念不同而分拆成多個政黨,那令選民在選舉時能作出更清楚的選擇,這是符合民主精神的。再者香港立法會不享有執政權,故即使立法會議席是由多個政黨分攤,那也不會令政府如在議會制之下般,那麼容易因得不到大多數議員的信任而要倒台做成政治不穩。
更因沒有任何政黨可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那令不是由普選產生但又希望行政主導的行政長官,難以確保得到立法會的支持,他必須付出更大的游說努力才能得到大多數議員的支持,這就加大了立法會能對行政長官的監察能力。同樣,因行政長官並非普選產生,由於在立法會有了較邀進的力量,也令立法會對行政長官施予的制衡可更強大。這對香港當前的政治情況是有積極的憲政意義的。
其實,香港的比例代表制的問題並不是在於比例代表制本身,而是在於如何計算按比例分配議席的最大餘額法。按最大餘額法,有效選票的總數會除以該選區的議席總數得出一個數額。一份名單每取得數額一倍的票數,便能獲分配一個議席。在扣除各名單已取得議席的票數後,若各名單餘下的票數都未達數額時,就會由最大餘額的名單取得議席。
這方法鼓勵了各政黨都要想盡辦法爭取最後一席,因這最後一席並不需要一個指定數量的選票,而是只要比其他名單的餘額都大就可以了,結果是為選舉加大了投機的成份。這方法也會令小政黨更容易取得議席。
比例代表制的精神是要讓選民的意願能按比例反映在分配到的議席上。不過沒有比例代表制能達到絕對的按比例分配議席,無論怎樣也會有不同程度扭曲比例的結果。再且,設計選舉制度要按比例分配議席只是其中一個考慮點,雖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考慮點。其他也是重要的考慮點還包括議員與選民之間能否建立較緊密的關係、選民的多元身份的不同意向能否得到反映、選民投票時的具體安排是否太複雜、議會運作是否順𣈱、能否有助培訓政治人材、行政部門與議會如何建立有制衡亦有協調的關係等。
按計劃,香港的行政長官應在一七年會由普選產生,而立法會所有議席也會在二零年由普選產生,而議席數目亦很大可能會進一步增加。當行政長官是真正由普選產生,那麼立法會制衡的力度是否應維持如現在般,還是可以有所遞減(不是取消)呢?當所有立法會議席都是由普選產生並會增加總議席數目,源用現在的比例代表制會否產生更多問題呢?加入其他的考慮點後是否應改變現行計算議席的分配方法呢?是否可同時採用比例代表制和票數最多者當選制以更能反映選民的多元意向呢?這些問題在下一次政改時都是應該深入討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