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6日 星期三

甚麼是憲制危機?

最近有報導來自北京高層的消息說,因中央委任特首的權力是實質的,故為免將來普選產生的特首不獲中央任命而產生憲制危機,認為在提名階段就要設置機制,使全部候選人都要是中央所能接受的人選。香港不同人士就先後提出多個提名特首的機制以能達到這目標。共通處是要確保一些可能不為中央接受的人,連被提名參選特首選舉的機會也沒有。
這說法的邏輯是建基於中央若不任命由港人直接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選舉出來的特首,那就會產生憲制危機。但眾多說法卻沒有清楚解釋何謂憲制危機。對甚麼是憲制危機,其實可以有多個理解。視乎憲制危機的理解是甚麼,我們才知道這憂慮能否成立。
第一種憲制危機的理解是政府管治體制出現真空或膠著狀態而被癱瘓,整個社會因而出現極度混亂。一個例子是立法機關拒絕行政部門提交的財政預算,行政部門在沒有財政資源下要停止運作。美國就曾短暫出現過這種憲制危機,最後行政和立法在取得妥協後於短時間內消解了這憲制危機。
相類似的憲制危機應不會在香港出現,因《基本法》已有明文規定處理財政預算被拒的情況。《基本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特首在這種情況下可向立法會申請臨時撥款,他亦可解散立法會,並在新的立法會產生前的一段時期內,按上一財政年度的開支標準,批准臨時短期撥款。
這即是說,這種憲制危機是可透過事前的詳細規定而避免得到的。雖然《基本法》沒有規定若中央不任命當選的特首會如何處理,但只要在香港的特首選舉條例中加入條款,規定若特首當選人在一定時限內不獲中央任命,那就得儘快進行另一次選舉。只要第一回的特首的選舉離現任特首任期屆滿之間有一定時間(如超過六個月),那就有充份時間讓第二回的選舉進行,出理真空的機會就不會太大了。
因此這種憲制危機應不會因中央不任命特首而出現,除非香港市民繼續選出中央不願意任命的人,但這可能反映出中港之間已存在了更深層次的矛盾。即使有預選的提名機制,這種深層矛盾仍會是存在的,預選提名機制只是把這種矛盾掃進地毯底,而並不能把矛盾消解,甚至可能使矛盾進一步惡化。
第二種憲制危機的理解是政府與市民之間出現嚴重分歧和衝突,政府的認受性被強烈挑戰甚或有可能被推翻。菲律賓人民力量多次導致民選的總統落台是這種憲制危機的好例子。解決的方法,一是人民力量被鎮壓下去,一是政府落台,由新政府或新政權替代。
若中央不任命港人一人一票選出的特首,他們的反應會是怎樣呢?從過去十年港人在政治方面的成熟表現,及他們長期接納中央的主權權威,我相信這種憲制危機也是不會出現的。即使是在二十三條的激烈爭議和中央否決零七零八普選時,很多港人雖然反對特區政府或中央的決定,但他們的表達方式仍是理性及和平的。這從零三年七一大遊行及以後多次的大遊行中,港人表現出的那份克制可以清楚見到。
第三種憲政危機的理解是政府與市民之間出現了程度嚴重的相互不信任,政府在實質管治時,要面對來自被民間的強大阻力。最好的例子就是二十三立法及七一大遊行前後的香港,那時可以說是香港特區成立以來,市民與政府之間互信最差的時候。如果說是這一種憲制危機,若中央不任命港人以普選產生的特首,那就的確會產生憲制危機了。
不過,若普選的方法最終是落實為要在提名階段設置機制,排除所有中央不能接受的人當候選人,而這又是終極的方案而不只是過渡的方案,亦沒有明確的時間表清楚規定過渡至真正普選的階段及時間,那麼同樣的憲制危機亦可能會出現。但問題可能還不止於此。
《基本法》明確承諾了特首會最終由普選產生,但如果最後港人知道,中央把玩文字遊戲,利用對「按民主程序提名」條文的某種理解,來合理化這種能篩選候選人的提名機制,把港人多年來渴望能實踐真正普選的夢徹底破滅,所產生的憲制危機可能比不任命普選產生的特首還要大,甚至可能出現上述第二種的憲制危機,而不只是第三種的憲制危機。
雖然若中央容讓港人以較寬鬆的方式提名特首候選人,那的確會有可能選出中央不能接受的人選,而不任命是會產生第三種的憲制危機,但事實上可能還會有相當大的政治空間避免這種憲制危機出現的。首先,中央應可信任港人不會無知到不明白特首必須具備能與中央有良好溝通的能力。因此,即使一些中央不能接受的人有可能被提名,他們當選的機會其實是非常非常的低的。
再者,即使一些與中央意見不盡相同的人會被港人選出,但任何有起碼政治智慧的政治人物都不會不知道沒有中央的配合,無論他們怎樣努力也沒有辦法「做好特首呢份工」的。特首這職位及現存的政治體制關係會迫使任何坐上特首這職位的人,不能不去攪好與中央的關係。
中央大可先任命,再在接著與這位特首的交往中,聽其言,觀其行。中央可能會發覺這位特首所作的,未必會與自己原先囑意的那些人有太大的分別。即使這位特首真的未能達到中央的要求,中央那時候才撤換他也無不可,大不了也是出現與不任命一樣的憲制危機,但至少這樣可以增加了憲制危機不出現的可能性。
其實歸根到底還是一個信任的問題,若中央能放手讓港人實踐多年來追求的民主普選夢,我相信是可以為中港關係尋到一個突破點的。現在每一步都是擔心港人不知選擇,那更會破壞中港原已是相當脆弱的互信關係,出現憲制危機的機會反而會來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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