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9日 星期三

從《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看香港民情

經過馬拉松的辯論,《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最終可以在法院所定的死線前獲立法會通過。儘管泛民主派在整個立法過程中盡力引起市民的關注,並提出幾百項修訂,但卻未能引起市民如在二十三條立法時那樣程度的關注。有解釋是因為香港經濟已得改善,曾政權的「新政」已取得普羅市民的支持,香港的民怨大體已消解了。還有是說《條例》涉及的問題過於技術性,難以喚起一般市民的興趣。這些原因可能也是對的,但本文希望以香港市民對《條例》的態度,再進深一層剖析香港民情對集體利益路線和個人權利路線之間的取捨。(見拙文《憲政發展的兩條路線及第三條路》,信報,2006年8 月2 )
《條例》與二十三條最大的分別是二十三條背後是涉及北京政府的利益,亦即集體的利益。雖然兩者都授權特區政府相當程度的權力,但因二十三條是為了保障國家安全而立,特區政府在這方面執法的自由度相信會低於只涉及香港的公共安全的《條例》。即使香港已回歸了那麼多年,香港人對北京政權始終存在很大的戒心。但相對上香港人對特區政府的信任仍是大的,只要他們看到特區政府不會受憲制的規限而必然要得到中央的首肯才能作出相關的決策,他們大體仍會認為特區政府是能保障他們的權利的。《條例》不能如二十三條挑起香港市民深層的恐懼正正反映了這一點。
《條例》最重要的目的是要授權特區政府的執法機關在特定條件、程序和規範下進行截聽和監察。在維護社會秩序這集體利益和保障個人私隱這個人權利之間,香港市民所取的平衡點未必是傾斜於個人權利那一方的。香港市民是接受要有法律讓執法人員進行截聽和監察的調查行為,以保障香港的公共安全和防止及追查刑事罪行。公眾的想法可能是被截聽或監察的人士多是犯罪份子,再加上香港的執法人員也普遍被認為都是廉潔及專業的,故此要在法例上加進更多對執法人員的制衡,並非如想像中能得到那麼多的支持。
與二十三條一樣,此次通過《條例》也有一條死線,但不同之處是這條死線是由法院所定而非由北京政府所定。今次要倉猝立法也是由於法院裁定現行的做法是違反了《基本法》及《人權法》。由於這次立法並不直接涉及《基本法》的條文,故理應不會出現釋法來推翻法院裁決的情況。有法院作為保障人權及平衡集體利益與個人權利的機制,即使法律仍有不完善之處,香港市民相信法院會為他們把守最後一關。這也是他們對《條例》較「放心」的原因之一。
還有一個原因是在二十三條立法的爭論中,負責推銷政策的官員常有惹火的言論,亦以相當強烈的敵我分明的態度來處理反對意見;反之特區政府在今次《條例》的制定過程中,卻儘量用非情緒化的言論來回應反對的意見,對香港市民來說亦是較容易受落的。反而泛民主派議員有時候可能給人的感覺是太著意於要堅持保障個人權利的原則性要求,而忽略了市民對不能如期立法出現法律真空的疑慮。
我提出這些原因,並不是我完全支持法例的內容,也不表示我不欣賞泛民主派對原則的執著,我只是要指出無論香港在甚麼時候進行全面普選,香港的民情是所有政治力量所不能忽視的。除了要準確掌握民情外,採取適當的政策定位回應民情對開拓長久的政治空間是極之重要的。我試以一個空間模型來剖析 (見圖一) 。





設想「C」是單純以集體利益,而「I」則是單純以個人權利為考慮來制定政策和法律。那麼在「C」與「I」之間就是集體利益及個人權利之間所可以有的不同平衡點。有些會較傾向於集體利益,有些會較傾向於個人權利,但在它們之間的任何一點都必然會考慮兩者,只是比重會不同。
假設特區政府在零三年二十三條立法時提出的立法建議所採的平衡點是「G1」,而當時香港市民所要求的平衡點是「P1」,泛民主派所堅持的則是「D1」。「G1」是相當遠離「I」的,亦與市民要求的「P1」相距太遠而導致市民上街抗議。泛民主派所持的「D1」因與市民的「P1」很接近,這使他們能爭取到相當多香港市民的認同,並可以扮演一定程度帶動民情的角色。
到了制定《條例》,特區政府可能已把平衡點調較至比「G1」更看重個人權利的「G2」。泛民主派也可能已把平衡點調較至較「D1」更看重集體利益的「D2」,但香港市民在這次立法所接納的平衡點,較之前的「P1」卻可能是大大移向至集體利益那一面的「P2」。結果是特區政府的平衡點「G2」比泛民主派的「D2」還要更接近「P 2」,因而泛民主派不能如二十三條立法時得到那麼多市民的支持,也未能帶動民情向特區政府和親政府的政黨施予更大的政治壓力,迫使他們讓步。
泛民主派回應的策略有二。一是把平衡點進一步推向集體利益那一方至「D3」,那它的平衡點就會較特區政府的更貼近「P2」,那就可以爭取到更多的市民支持。雖然「D3」比他們理想的平衡點「D2」是有更多集體利益的考慮,但較之特區政府的「G2」還是更看重個人權利的。「D3」這平衡點可把香港的民情爭取到較看重個人權利的一面,而不會因現在太過堅持原則反而導致市民傾向於特區政府的「G2」。另一策略是把民情改變,把它拉向個人權利一方至「P3」,但這卻需要長久的工作而非一天兩天可以達到。
其實特區政府也已掌握了這方面的技巧,就是調較自己的平衡點至更貼近市民所選取的平衡點,並透過各種方法把民情拉向自己那一方。若泛主派在相關的策略上落後於特區政府,那泛民主派最終就會真的被邊沿化了。而這策略就是:一、掌握民情;二、回應民情;三、塑造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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