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4日 星期三

反貪腐的三種形態

台灣、泰國和中國最近先後出現反貪腐的行動,且行動仍在繼續進行中。但三地的反貪腐行動卻以相當不同的形態進行。本文擬從分析他們反貪腐行動的特性而探討三地的憲政狀況。
台灣的反貪腐行動主要有三種方式:一、由檢控機關調查陳水扁有否貪污,並由其決定能否成案,再交法院審理。二、依憲法的程序來彈劾或罷免總統。三、以大型的民眾運動脅迫民選的陳水扁總統自願辭職。到現在為止,台灣的檢控機關還未決定証據是否足夠立案起訴。理論上這種反貪的方式是最正規的,其他的方式可留待這方式有定案後(無論是起訴與否)才進行。但台灣的民眾和政界各方卻都等不及。一方面可能是其他方式所處理不單是有否違法的問題,更是要處理政治領袖的誠信問題。但另一方面這也可能是民眾不信任檢控及司法機關能獨立公正地處理對陳水扁貪腐的指控。憲政中法治的一環在台灣還未能確立。 第二種以彈劾或罷免的方式來處理貪腐是完全依據憲法而行,但卻因現實政治而難以達到預期目標。因民進黨在立法院內控制了關鍵的票數,致使罷免或彈劾程序都難以啟動。這可能是一種憲政的困局。現在國民黨又提出第二次罷免案,且看有否足夠的民進黨立委能倒過來支持罷免案,使罷免的程序能開展,依憲法規定交台灣選民來決定陳水扁的去留。
我在前文(《倒扁、「七一」、與「八九」民運的聯想》,二OO六年九月二十日)已指出第三種方式屬憲制外的民主監察程序,故也是合符憲政的。到現在為止這民眾運動仍在進行中,其成效還未知。但如在前文的分析,在人民兩極化非常嚴重的地方,正面和負面的民眾運動可能互相對銷,使這種反貪腐方法不易見到果效。
泰國反貪腐行動的方式原先也與台灣差不多,以大型的民眾運動配合憲制內的罷免程序來迫使民選的首相他信下台。泰國的情況也與台灣很相似,支持及反對他信的民眾的對立情況相當嚴重,致使民眾運動也不能產生即時的成效。但泰國的反貪腐卻突然由軍事政變所完成了。他信避走倫敦,但這反貪腐的方式的代價卻是極之巨大。十多年來建立起的民主憲法,一夜變為廢紙。雖然軍方領袖承諾將來會交回政權給民選的文人政府,但軍事行動對泰國憲政發展已造成了長遠的傷害。
第一、即使這一次軍事政變與之前的軍事政變不同,軍人不是單純為了建立軍事政權而進行政變,且願意最終交出政權,但軍人干政仍永遠是泰國民主憲政揮之不去的陰影。第二、泰國民眾普遍認同了政變的現實,並沒有太大的反對聲音出現。但不合憲政的手段是不足以支持反貪腐成功的結果的。看來憲政所尊崇的價值在泰國民眾的心中植根仍不是太深。此次軍事政變必然會進一步窒礙憲政在泰國的發展。
第三、軍方最終是取得了泰皇的認可,也使整個軍事政變得到更強的政治認受性。如泰皇這種依傳統或宗教而擁有強大政治認受性的權威者,在和平時候不會直接參與政務,但在社會面對極大危機時就能產生很大的穩定作用。這是一般憲政體制所缺乏的社會穩定保險機制。但危機也是他這種權威很容易會被掌實權者所利用操控,結果掌實權者可透過這種傳統或宗教權威而把弄政權。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日皇就是最好的例子。
現在泰國因泰皇而局面大致是穩定了,但軍事政變對憲政的破壞卻仍是實實在在的。當今的泰皇或許能自主地決定是否認可軍事政變,但難保他的繼任人不會淪為政治傀儡。因此,泰國的憲政在未來的日子仍會是建於相當不穩的基礎上。
若要說反貪腐最有成效的就應算中國了。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因涉嫌貪腐,一夜被免職待查。這反貪腐行動短時間內使中國官場內大大小小的貪官膽戰心驚,貪腐行為必有所收歛。即使這反貪腐行動的真正目的只是為了打擊上海幫以鞏固胡温政權,但這也會使胡温的管治在未來的一段不短日子可以順暢得多。相較台灣和泰國,中國的反貪腐是最有直接收效而副作用又是最小的。
但若從憲政的角度去看,台灣的反貪腐是以合符憲政的方法來進行,而泰國至少有機會回復憲政。但中國的反貪腐卻與建立憲政完全沒有關係。最佳的例証就是若陳良宇真有違法的貪腐行為,那查處他的就不應是中共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而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檢察機關。在憲政和法治下,涉嫌違法者,即使是在國家機構或執政黨內出任要職,也應是由國家的執法機關先來查處,而因他被查處,才再被國家機構或執政黨終止他的國家及黨內職務。
即使陳良宇會如陳希同般先進行黨內紀律檢查而最終會受法律懲處,我們也不再去提「黨是否大於法」這老問題,但明顯地這次反貪腐行動是「黨先於法」。反貪腐是反貪腐了,但確立憲政和法治似就免談了。
綜觀三地反貪腐的方法,我們可看到一個很吊詭的現像。在最符合憲政的地方,以最符合憲政的方法來進行反貪腐,成效卻是最小的。反而以最不符合憲政的方法來進行反貪腐,成效卻是最快,副作用也是最小的。那我們是要反貪腐還是要憲政及它所包含的價值如法治、分權、民主及人權呢?
其實我們可以問能否又要憲政,也要反貪腐呢?反貪腐不是已包括了在憲政內嗎?這當然是最理想的,但從台灣及泰國的經驗我們可以看到,要達到這理想就不單是建立合符憲政的政體架構就可以,更重要的是大多數的人民能具有現代憲政社會所需的公民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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