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坎村村民因地方官員與地產商勾結,賤賣村民土地,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組織起來與地方官員抗爭。經多月官民對恃,終經村民代表與省級官員和平對等的交涉,問題有可能和平解決。事情還在發展中,村民會否被秋後算帳,和有多高級的地方官員會因而被處罰,仍是未知之數。但事情發展之今,卻誠然已為中國的憲政發展立下了一個不算大也不算小的里程埤。
村民在事件中表現了不單是對自身權利的醒覺,亦不再甘受剝削,也不再畏懼強權壓迫,但最重要是村民能自發地組織起來,也能有序地自我管理。在與地方官員的爭持中,能保持著理性及非暴力的態度。當中所顯現的公民素質,正是一個憲政社會所需要的,也是會促成憲政能在中國生根的。
就連汕尾市委書記鄭雁雄也不得不慨嘆為官之苦,權力愈來愈小,老百姓卻愈來愈聰明和難管。烏坎村是廣東沿海的一個小村落,村民能有這樣的素質的原因,仍有待探究,而中國其他地方的老百姓是否有著相同的素質,也有待實証研究才能掌握。但烏坎村的事例至少証明,中國社會已能夠產生出可承托及促成憲政的人民素質,廣泛程度有多大仍未知,但至少憲政的種子已種下了,未來的發展應是樂觀的。
省級官員能破格處理今次官民的紛爭,也使人看到憲政在中國出現的一點點盼望。不是說省級官員今次已完全顯現出憲政體制下政府官員最高水平的表現,也不肯定他們是否真的能做到所承諾的,亦不知他們的真正動機是甚麼,更不知這樣思維的官員在整個中國管治體制下有多少。但至少在中國現在專制的管治體制下,中國的官員是有可能跳出過去多年高高在上的思維,施政時可有限度地實踐憲政的精神。廣東省官員能做到,其他省份的官員及中央官員也有可能做到,且這種憲政化的轉變更有可能繼續深化。
中國憲政能出現,不一定要單純由下而上或是由上而上,更可以是在上下互動中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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