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8日 星期六

學術自由

港大微生物系教授管軼在國際科學雜誌撰文指中國的H5N1病毒已變種,惹來農業部的狠批,指他的研究結果「毫無根據」及「可信性極低」。農業部更已暫時終止與港大在禽流感研究的合作,並停止了由管軼教授負责,設於汕頭大學的流感研究中心所有關於禽流感的研究。農業部這種高調的態度,使人對中國及香港的學術自由不無憂慮。
學術自由對社會發展是極之重要,因只有當學術界享有學術自由,學術界才能無後顧之憂地以他們的專業學術知識為社會謀出路。這不是說學者所作的研究必然是對的,而是學術界有其本身的制度及規則去判斷學者的研究的真確性與質量,以防學術自由被濫用。學術界最重要的監察就是學術界本身。
任何學者要在其學術領域建立學術地位,都要爭取在重要的學術期刊發表論文,或由具地位的學術出版機構把他的研究成果出版成書。學術期刊和學術出版機構都會有專業及在那學術領域具地位人士出任編輯部成員。每一篇提交的論文更會交由那論文所論述的專門領域的專家對該論文作匿名審查,看它是否達出版的水平及對作者提出修正的意見。在得到編輯部及審查專家的意見後,作者會對論文作出相關修正,論文這樣才會被認可出版。
即使論文刊出了,在那學術領域的其他學者亦可撰文認同、批評、發展、修正原先那論文。論文的原作者亦可再撰文提出更新的數據或論點來回應其他學者的意見。但所有論文都得經同樣嚴格的審查程序才能出版。
這些學術界行之已久的運作規則是適用於所有學術領域,也是國際學術團體都認同的。現在農業部如此對學術研究作出政治性的批評,實際是對學術自由的極大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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