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日 星期六

政改還有時間嗎?


梁振英回應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提問何時才開展政改的討論時,他只是簡短地回應說現在還有時間。但我們是否真的還有時間呢?若不是的話,梁振英說還有時間,那表示甚麼呢?
從過去多次政改的經驗,政改討論要在選舉年之前的三年就要開始。普選行政長官會在一七年進行,但下一次的立法會選舉即使不會是全面的普選,是會在一六年就要進行,兩者應要一併討論。那麼由一六年起回算三年,那其實一三年就應該開始政改的討論,但梁振英卻說還有時間,那明顯是不重視下一階段政改所涉及的複雜度有多大。
以一七年行政長官的普選模式來説,因已是終極的模式,所涉及的複雜度比之前的政改討論應更複雜。按基本法的規定,普選的行政長官是會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這提名委員會如何組成會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現在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法是否會被完全照搬過去呢?提名委員會會否一樣分成四個界別,而各界別會否保留團體票呢?但這明顯是不會符合普選的要求,那麼要落實真普選就要具體商討提名委員會包含多少界別,各界別所佔的比例,並如何令各界別選舉代表的方法也符合普選的要求。由於包含的界別會很多,不說談判所需的時間,就是設計及落實各界別中各團體的選舉辦法以符合普選的要求,就已經需要很長時間。只是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已可能需要那麼長的時間,更不要說要去決定及設計提名行政長官的民主程序和立法會功能組別的存廢。
政改涉及的複雜度及爭議度會是那麼大,理應是可輕易預見得到的,但梁振英仍說還有時間,那不能不令人懷疑他根本對落實真普選沒有誠意,現在只是用拖字訣令將來真的開始討論時,到時就可以用事情複雜、時間不夠為借口,以一些半真半假的普選模式來迫港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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