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1日 星期四

禁烟與民主

由元旦日開始,香港絕大部分公眾地方的室內區域及室外的公眾遊樂場地都實施了全面禁煙。不過夜總會、商業浴室等暫時可獲豁免,但最遲在十八個月後也要全面實施禁煙。
新例實施後的一星期,政府發出了第一張告票。總括新例實施的初階段,一般的意見都認為是成功的。市面並沒有出現之前憂慮吸烟者與食肆職員衝突的場面。香港人都是相當文明,懂得在法治社會要遵守法律的基本要求。
當然有食肆投訴生意額下跌,但也有食肆說生意不跌反升。之前反對全面禁烟最大力的就是商界人士,尤其是經營食肆的,擔心生意大受影響。由現在所見,禁烟必然影響經濟之說並不成立。
由香港實施全面禁烟令人聯想到香港的民主發展。佔人口大多數的不吸烟者的權利長期受少數的吸烟者所侵害,禁烟區一直以來都是有等於無,這與香港的有限度民主非常相似。我們是有普選,但立法會由少數人選出來的功能團體議員主導,由大多數選民選出來的直選議員卻反被壓制了。
反對全面禁烟的論據與反對全面普選其實很相似,也是憂慮普選會影響香港的經濟。功能團體就好像那些要求豁免的夜總會、商業浴室等,它們認為自己對香港都是極有貢獻,故制度上必須保障它們的(經濟)利益。
但《基本法》已明文規定香港最終要實行普選,只是到現在還未知豁免期到那時才會結朿。從禁烟的成功,香港的商界可否想想在維護大多數人的權益這重大考慮下,其實實行全面普選也未必必然損害他們的利益的。問題只是他們要由現在開始為實行全面普選作好準備。政府也得儘早落實結朿全面普選的豁免期的確實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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