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4日 星期三

為甚麼人要歧視人?

一位印度裔女星最近在英國的一個電視節目中,受到節目中的其他人多番侮辱,而他們主要是針對她的種族。在節目中其他人只稱這位印度裔女星為「那個印度人」;譏諷她帶有印度口音的英語;稱她作「狗」;叫她滾回印度貧民窟;並說印度人都煮菜很差等帶有種族歧視的言詞。印度裔女星在節目中因受辱而數番落淚。此事在英國及印度引起極大就種族主義的爭議。
即使如英國這樣的社會,歧視仍是深植於人的骨子裏。香港社會當然也不能例外,歧視亦是到處可見。但我在這裏不想談歧視的法律定義,而是要去看人歧視人的根本原因是甚麼。
人與人之間有差異是不可避免的,人與自己以外的人無論在性別、年齡、膚色、種族、國藉、出身、宗教、語言、口音、性格、政治或其他見解、財產等等各方面中的其中一方面或多方面,必然是會存在不同的。
人也同時有幾個自然的傾向:一、每個人都會以為自己是正常的人。人並會以那些與自已在某些方面有著共同特點的人,都是與自己一樣是正常的人。二、人會希望與那些與自己在某些方面相同的其他人共同生活。
這些自然傾向並不必然會產生歧視,但這些傾向很多時候卻可以進一步生出一些引發歧視別人的思想。當人不單是看自已及那些與自已一樣有著某些特點的人為正常,更進而看那些不與自已一樣有著這些特點的人是不正常的話,那歧視心態就已開始形成了。
一些我們常會與小孩子說的笑話其實已深深植入了這種思想而不自知的。相信你必會聽過這樣的一個笑話問為何中國人是黃皮膚的?那是因為神在造人時,白種人放進焗爐裏的時間不夠,故還是白白的一團未熟的麵團;黑人是黑皮膚因神把他們燒焦了,故是黑黑的;惟有中國人是焗得剛好,是金黃色的完美製成品。
人可能更進一步看自己和與自己一樣有著某些特點的人是比其他人更優越,認為那些與自已在這些方面不同的人都因此而是低劣的,甚至認為他們會對社會構成威脅。若是如此,歧視的情況會更進一步惡化,甚至出現屠殺滅絕的暴行,這在人類歷史並不新鮮。遠一點的有納粹德國屠殺猶太人,近一點有塞爾維亞軍隊屠殺波士尼亞的回教徒。
同樣,當人不單只是希望與那些與自己相同的人共同生活,而進一步想只和那些與自己相同的人共同生活,那他就會開始排斥社會中與自己不同的人,歧視亦會因而出現。這排斥可能只是在態度行為上表達出來,如拒絶與自己不同的人同坐一輛巴士或升降機;更惡劣的會強制與自己不同的人轉變才可在這社會生活,或是把這些與自己不同的人與自己的群體隔離開,甚或把他們區逐離開。
人會選擇那一方面的特點來把自己與其他人區分出來,在不同的社會或不同的環境下可能會不同,或是性別、或是種族、或是口音;但涉及的心態卻是完全一樣。被選取用來區分的特點可能是人以此來界定自我的身份,人可能是要透過歧視別人來再肯定自我。被選取用來區分的特點也可能是因這人的利益或較優越地位,受到不擁有這些特點的人所威脅,故此人要通過歧視來保護自己的利益或地位。
因此人類社會若要消除歧視,人必須在某程度上抗拒這些自然的傾向。他雖可認為自己及那些與自己在某些方面相同的人都是正常的人,但必須拒抗視那些在這些方面與自己不同的人為不正常的人。人要視他們與自已一樣都是正常的人,享有相同的基本權利和作為人的尊嚴。
人雖然可以希望與那些與自己在某些方面相同的其他人共同生活,但必須拒抗要不與那些在這些方面與自己不同的人共同生活,不能因此而要排斥他們。人更要視與自已不同的人共同生活在同一社會內是必然的事實而樂於如此。沒有這種思想和心態上的轉變,反歧視法無論多完善,歧視仍是會存於這社會的。
但最根本的是人不要單以某些個別的特點來界定自我的身份,而要看自己是一個人更重於我是男人、中年、黃皮膚、漢族、中國藉、香港出生、基督徒、懂英語、不帶鄉音、性急、支持民主、中產階級等等。這不是說人不可以重視自己的這些特點,因這些也都是你這個整全的人的組成部份,但當人看其他的人時,不要只比較自己與那個人在這些方面是否相同,而要看至少有一點他與你必然是相同的,那就是他與你都同樣是一個人。
在一個多元的社會,人們之間的利益必然會有衝突,但要處理這些衝突卻不是以歧視來達到。這些利益衝突必須是透過一套能尊重每一個人的尊嚴的民主程序來解決,不論其他人是否有著與自己相同的特點。
在香港,那些在香港出生或生活了一段長時間的漢族人,當然也會視自己就是正常的人,而最常被他們拿出來去區分的其他人就是由中國大陸新來港定居的內地人及那些渴望想來香港居留的內地人和他們的子女。區分他們的特點就是這些人的出生地和口音。香港人要區分他們,把他們視為不正常甚或低劣,是可能認為這些內地人都是貪心的,要不勞而獲地分享香港的繁榮成果。
要消除這種歧視,我們不單是要制定反歧視的法律,並要細心審察我們的政策如處理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是否都是帶有上述這些思想。更深一層的,就是我們這些在香港出生或生活了一段長時間的漢族人是否也是或多或少的有著這些歧視性的思想和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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