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成立十年,香港發生過兩次重要的事件是涉及學術自由的。第一次是「港大民調風波」,第二次是「教院風波」。兩次事件都導致要召開獨立委員會調查事件真相,看相關人士有否侵害了學者的學術自由。在「教院風波」,因政府不服調查委員會的一些結論,最後更要由法院來作最終裁決。
本文不是要評論這次裁決是否正確,或高官有否真的侵害了學術自由,而是希望探討這兩次事件出現的背景原因及對香港管治的意義。但因事件涉及甚麼是學術自由的爭議,故讓我們先理解甚麼是學術自由。這涉及三個問題:一、誰可享有學術自由?二、學術自由包括甚麼權利?三、學術自由受到甚麼保護?
「港大民調風波」的調查委員會引用了一位學者對學術自由的定義:「學術自由是指一個人在學術群體內,以學者的態度進行的智性探討。以現行世俗的說法,它的定義會較狹窄,是指具專業資格的人在他們的專科範圍內,調查、探索、出版及教授他們所認知的事實的自由,不受官方的操控,除卻是關乎他們確立事實所採用的理性方法的管理機構。」
「教院風波」的調查委員會則引用了前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在第一屆全球大學校長學術討論會的發言中給學術自由的定義:「學術自由最簡單的定義,是在探求真理和對事物的理解時可自由地研究、教學、發言和發表作品,只要符合學術研究的規範和標準,便不會受到干預或懲罰。」
夏正民法官在「教院風波」的司法覆核裁決中則引用《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條:「各類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並享有學術自由。」按夏法官的理解,條文的重點是學術自由屬學術機構,但他認為學術自由亦應引伸至機構內的學者,讓他們可以自由地探索知識,而不用害怕受到外界的制裁。因此學術機構及其成員都享有學術自由。
按「教院風波」的調查委員會的理解,在行使學術自由時,即使學者的評論「毫無根據,而且無證據支持,純屬信口開河」,那「亦不應受到政府官員的政治干預」。這一點夏法官是沒有異議的。
因此學術自由是包括了所有學者依據他們的學術知識所發表的所有言論,其他機構不可干預。當然具有資格判定他們學術能力的機構可對他們的學術意見作出評估,而這不涉及侵害學術自由。
「教院風波」其中一項最大的爭議是高官在與學者進行私下討論時,怎樣才會構成侵害了學術自由。調查委員會認為高官若採取一種看似(即使不是實際上的)恐嚇和報復的態度對待持不同意見的學者,就是不能接受的。
夏法官在裁決中也指出,高官向學者提出不同意見時,若明示或暗示會對他本人或他所屬的學術機構作出制裁的威脅,而他是實質上或讓人看以為有權力作出這制裁決定的人,那就違反了學術自由。因此學術自由是要確保學者可以在不會受到官方制裁的威脅下行使自由。
有了學術自由所包含的意思為背景資料,我們就可進一步問為何香港在回歸後會出現兩次涉及學術自由的風波。首先,香港學者的意見對施政是有一定的影響力的。先不論學者的學術意見質素如何,但每當社會出現一些議題或爭議,如政府施政上的一些決定或建議,媒體在表述了正反意見後,總會找一些學者來作評論,相信他們能在相關議題上,給公眾客觀持平的分析及結論。這種影響力未必足以改變政府施政的方針,但卻會在某程度上影響了公眾如何看待政府的做法或建議,間接影響政策的成敗。
但要能產生這種影響力,關鍵是學者必須能保持獨立自主,這也就是學術自由的重要性。從這兩次事件,我們正可看到香港社會是非常重視學術自由,一旦看到有任何令人懷疑政府干預學術自由的跡象,公眾輿論必會嘩然,令政府不得不採取行動以平息公眾疑慮,方法就是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真相。
雖然兩次調查的結果都是指控大體上是成立的,但如「教院風波」的調查委員會所作的結論,香港的學術自由並沒有因這風波受到負面的影响。綜觀特區十年,香港的學術界大體仍是可以維持學術自由的,學者並未有淪為政府的打手。
若非學者能維持其學術自由,並因而在公眾心中有一定程度的權威,能對公共政策有一定的影響力,政府的一些官員就不會那麼介意一些持批評意見的學者的言論,而導致產生了兩次的干預學術自由的風波。
特區政府也不可以說是不重視學術意見,有不少學者就被委任為政府各類諮詢委員會的成員或主席,官員亦不時向學者就一些政策諮詢意見,更有學者成為行政會議成員甚或出任主要官員。政府或可以更進一步在政策的蘊釀階段,就讓學者參與其中,讓學術意見發揮更大的影響力,但這始終仍是「以學者為政府所用」的角度看待學者及學術意見。
從管治更長遠的角度去看,政府或可以把學者的學術意見,尤其是負面批評的,看為施政的一面鏡,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那麼涉及學術自由的風波就應不會再出現。
再次引用前聯合國秘書長安南論及學術自由的重要性的談話,他說:「學術自由為社會帶來兩方面的好處。其一,通過應用知識的影響和效益、培訓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教育未來的領袖和公民,往往即時為社會帶來直接的好處。其二,通過創造、保存並傳播知識和對事物本身的理解,即使並非是即時的應用,通常在一段較長的時間後也會為社會帶來間接的好處。」
希望這番話能讓政府官員持更正面的角度看學術意見及學術自由,讓管治能力及權威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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