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思索中國能否發展出現代的法治制度,我過去只著重看現代法治制度的內容及要求是甚麼、甚麼因素影響著這制度會否在中國出現,及怎樣才能使這制度在中國出現。
在我發現文化是一個關鍵因素後,問題加多了,也得考慮現代法治制度需要甚麼文化元素去產生及承托,甚麼因素影響著中國人會否培養出這樣的法治文化,及怎樣才能使中國人培育出這些法治文化元素。
最近再細想這些問題時,醒覺到文化並非是割裂而是延續的。那麼現代的中國人是否能培養出承托法治文化元素,就不能只著眼於現在要作些甚麼,我們必須先了解現代中國人從我們的祖先所承繼的中國文化裏面,有多少是與現代法治制度及文化相容或共通的,有多少是有衝突或矛盾的,又有多少雖未必符合,但卻有潛質孕育出現代法治所需的文化元素。
最近讀到夏勇教授的「不能遺忘的文明-中國文化與法治」(載於中國法律史學會編:《中國文化與法治》,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北京,二零零七年),對其中一些問題提出了深入及獨到的看法。
夏勇教授在文章中剖析了中國歷代的哲學思想,包括了儒家和法家思想的法治思維。他指出在中國人的主要哲學思想裏面,都是已經有著了一些現代法治制度的元素,雖然裏面亦有些是與法治相悖的。
看來我們對中國能實踐現代法治是可以樂觀一點的,因法治並非完全是西方文化的產物,在中國文化裏面是已經醖含了一些現代法治的元素,只是這些元素還未能讓中國發展出現代的法治制度。但我相信至少法治在中國人社會還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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