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6日 星期六

《七七憲章》與 《零八憲章》

同是由一羣知識份子發起,並不是一個政治組織,有社會各階層的參與響應;也同是引用國際人權保障的標準,要求在現有憲制下進行憲政的改革,不少人期望《零八憲章》,也能如捷克《七七憲章》般最終成功推動捷克建立起憲政制度,亦可以成為中國建立憲政的推動力。

但《零八憲章》與《七七憲章》卻存在不少差異,令《零八憲章》推動憲政所能發揮的作用未必能如《七七憲章》般大。一、相對於《七七憲章》,《零八憲章》所要面對的是一個更強大的政府,是一個能成功舉辦京奧,並能長期維持經濟高增長的政府。換句話說,這政府有更大能力去拑制社會的各階層,或提供各種的經濟利益去換取他們的支持。

二、《零八憲章》所處的社會經濟狀況遠為豐裕,這會減少社會內部對政府的不滿,故即使人民的一些權利 (尤其是政治權利方面)受到很多的限制,但因他們的生活還能過得不錯,故他們沒有動機去改變現制度,令政治出現動盪,使他們自己的經濟生活受到損害。

三、《零八憲章》所處的國際環境,支持憲政的西方國家的影響力正在減弱中。中國政府在國際舞台上扮演愈益重要的角色,那令國際社會對中國政府施加政治及外交壓力所能產生的作用,去促使他更尊重中國人民的權利及推動政治改革也在減弱中。

四、《零八憲章》是在非西方的文化出現,中國傳統文化對政治權威的牢固觀念仍影響著很多代的中國人。《零八憲章》所推動的憲政制度多被理解為是源自西方文化的觀念,故能在中國社會中植根的機會亦相對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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