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4日 星期三

香港民主運動的社會行動

由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爭取八八直選開始,港人多年來已進行了不同形式的社會行動去爭取香港民主。被傳媒容為泛民主派分裂,以社民連及公民黨為首的「激進民主派」和以終極普選聯盟為首的「温和民主派」,不同的也只是在於爭取民主的社會行動形式。

在儘早實現「真普選」的共同前提下,不同人在香港民主運動中採用不同的社會行動去爭取實踐相同的目標,是否真的意味著分裂?這些社會行動又是否能實踐香港民主運動的終極目標?

讓我們先看社民連及公民黨採用所謂激進的社會行動,就是「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由於這並非在憲制上享有法律效力的公投,故這社會行動並不能對特區政府或中央政府產生「強之以令」的效果,從法律上迫使他們改變立場。即使「變相公投」成功,五名辭職議員都再次當選及投票率達五成,應也不能達到「脅之以勢」的效果,因所製造出的政治壓力還未足以直接脅迫政府改變立場。

因此「變相公投」要達成公共目的,應主要是透過「曉之以義」和「道之以德」這兩個途徑,即宣告實現「真普選」才合乎公義的要求,而有德行的官員當正面回應這訴求。當然政府單單因有很多選民透過選票表明支持儘早實現「真普選」就會改變立場的機會應不太大,但「曉之以義」和「道之以德」所針對的是普羅市民,故「變相公投」的意義不在於這行動本身,而在於後續的社會行動。

總的來說,「變相公投」這社會行動能否促成民主運動的終極目標,在乎幾個條件能否達到。第一、在「變相公投」中表明支持儘早實現「真普選」的人的數量必須要達到一個地步,足以向所有人清楚宣明「真普選」就是義之所在。以零八年立法會選舉為參考,共有三百三十萬選民,投票率是百份之四十五。如以過去一直引用的六四規律去計算,應有九十萬人投票給泛民主派。在今次選舉,因建制派抵制,投票率會偏低,投票的應大部份都是認同儘早實現「真普選」。如投票率達百分之二十七,那就會得回泛民主派一向有的選票。若投票率是低過百分之二十七甚或低至百分之二十以下,那就表示即使是過去都支持泛民主派的都不願透過「變相公投」去表明支持儘早實現「真普選」,「變相公投」這社會行動應算是失敗。

若投票率是超過百分比二十七(不用達五成),就表示過去一些過去沒有投票給泛民主派的都願意參與表明支持儘早實現「真普選」。投票率愈高,效果應是愈大。那就可向政府及其他普羅市民清楚表明在香港社會有相當數量的人是強烈渴求「真普選」的。

第二、政府對這結果不予承認,不會因而改變立場。從政府已公開表明的態度,這條件應是不難成立。第三、由於政府拒絶正面回應「變相公投」的結果,有相當數量的人因而覺得政府的行為是不義的,或認為相關官員不達應有的德行標準,而參與接續的「脅之以勢」的社會行動,那麼「變相公投」就會真正產生效用。

「脅之以勢」的社會行動要有果效,在於兩個變數:參與者的數量和他們投入的程度。就以紅衫軍在曼谷市內進行的社會行動來說,他們有以非暴力的行為如在市中心靜坐阻塞交通要道,也有以暴力的行為去圍堵衝擊政府大樓。在香港,只要有近一萬人聚集在中環,即使只是以非暴力的行為,純是靜坐阻塞交通要道,那就足以癱瘓整個香港。過程中不排除亦會有參與者以「羞之以恥」或「動之以情」的行動去繼續動員人們參與「脅之以勢」的大行動。

為何是一萬人呢?因為以這數量,只有兩萬多名警員的香港警察將是沒有足夠力量如以前面對相同情況般把示威者一個一個搬離現場,而特區政府亦會投鼠忌器不敢使用過大的武力去驅散他們。若中央政府出動解放軍去驅散人群,那可能會把矛盾更加激化甚或令矛盾變質,故出動解放軍的機會應不大。若這一萬人能堅持下去持續抗爭,那是可以產生出很強大的「脅之以勢」的能量的。

當然普羅市民如何回應,會影響這一萬人能否堅持下去。若普羅市民是表現出同情及支持的,那將會使這行動產生更大的後續力,會有更多人參與,正如八九北京民運時的情況。但若普羅市民對這種行為普遍是反感的,這一萬人是會難以持續「脅之以勢」的抗爭,行動亦會以失敗告終。

這情況是否會真的出現,現在實是難料。但最近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做的調查研究,估計有一百五十三萬港人贊成採用激烈手法要求政府回應訴求,卻不可說不是一個警號。如上所述,不用有一百萬人直接參與,只要有一萬人是願意付出一定程度的犧牲,以更激烈手法的手法去爭取「真普選」,其他人只要配合支持,那就足以造成強大的「脅之以勢」的效果。

若局勢發展至那一地步,那就並非任何一個政團或政治領袖可控制的局面,這也使採用另一種社會行動的終極普選聯盟有可能發揮作用。他們的社會行動基本上是「說之以理」,即建議一個妥協的方案,讓一二年的政改能通過,但又要保証一七及二零年時「真普選」能真正落實,這應是合乎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的長遠立場的。他們更可「誘之以利」,提供誘因要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承諾會確切落實「真普選」,那就是會協助不讓上述的抗爭情況出現或在出現的早期幫助化解。

沒有「變相公投」的「曉之以義」及「道之以德」,將不會那麼容易出現有足夠力道的「脅之以勢」的社會行動。沒有強大的「脅之以勢」,「說之以理」及「誘之以利」也就無從發揮作用。

香港民主運動在未來幾個月會如何發展,實是難料。我主觀的意願是不要等到「脅之以勢」的社會行動成形,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已願意妥協,不然所出現的局面可能是沒有人所能預見,願意見和控制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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