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4日 星期六

對法治文化的衝擊

Amina事件在香港引發不少爭論,也已有不少人作出評論。由批評裁判官偏私輕判、官官相衛、及有錢人在司法制度下得優待,到認為市民應尊重法治、司法獨立、在沒有証據下不應輕言裁判官偏頗對法庭施壓,但也確認市民有對法庭判決提出意見的言論自由。

我希望從法律文化的角度看這事件。一直以來,香港市民對法院的信任都是高的。雖然亦有報導對個別法官的裁決提出質疑,也在個別事件有評論對個別法官作出惡意攻擊,但整體去看,香港市民普遍相信香港的法官們能獨立及公正地裁決。這種法律文化亦幫助強化香港的法治,令人們信任由香港法庭作出的裁決,即使對自己不利也願意接受。

但法律文化並不與社會整體的文化脫離。由特區成立開始,因特區政府管治的各種問題及缺乏認受權威,及社會貧富愈益懸殊,令香港逐漸出現一種對政府不信任及「仇富」的情緒。社會更出現官商勾結及有錢人享有特權的疑慮。本來這些想法只針對政府官員及立法會議員,故他們在市民心目中的評分一直都不高,但相對上,這些質疑大體上並沒有波及不是由選舉產生的法官。市民普遍仍相信法官們因著他們的專業訓練及香港良好的法治傳統,可不畏強權地依法作出裁決。

今次事件,其實暴露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已波及一直得市民信任的法庭,亦即是社會整體的文化對法治文化也產生了作用。雖然可能只是社會中部份人有著這種情緒,也因著不少人尤其是法律界,針對這種負面反應提出了對法治較正面的反響,或可遏止這種法治文化上的退化,但若連一直得市民信任的法庭都受到質疑,那表示香港的內部矛盾已惡化至超越了一條不能不處理的警戒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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