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劉曉波獲和平奬後,他的太太劉霞在被安排見了丈夫短暫一面後,就被軟禁在家。手機更被毁去,斷絶了劉霞與外界的直接聯繫。但當局卻沒有解釋為何要這樣做,這樣做的依據是甚麼。一個人的人身自由為何可以受到這樣的剝奪,道理在那裏?
中國人的要求其實是很基本的,只是要求政府講道理。若是要軟禁一個人,政府就得要先講出法律的依據是甚麼,並基於甚麼原因要引用這法律去軟禁她。政府應該是根據法律事前授與的權力才可以這樣做,及任何做法也應得符合相關法律條文的合理理解。法治其實就是要求政府講道理。
道理就是大家都能明白及接受的原因或理由。講道理就是讓所有人都可以對提了出來的原因或理由,討論並給一些他們自己的意見表達同意與否。政府權力要有事前的法律授權,就是讓所有將會受這法律規管的人,明白法律的範圍及為何要有這法律,並講道理地去表達他們是否認同這些規定是必須的。制定了法律後,當政府部門及官員要運用法律所授與的權力去處理某一些事件時,有了法律的條文,人們也可講道理地看部門或官員的理解是否合理,及應用至當前的情況是否適當。法律制度也應讓不同意的人去找一個獨立的仲裁者去評評理。
中國人的文化不應是不講道理的,我相信中國人是講道理的。唯有自知詞窮理屈的人,才不敢去把原因和理由講出來讓其他人去評定,而只會用槍桿去壓迫人去接受不合理的對待。中國已有了令世人羨慕的經濟發展,但為何我們的政府連講道理的勇氣也沒有呢?
當中國有真正的法治,中國人才真正有機會講道理;當政府肯去讓道理時,我們離真正的法治也不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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