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討論三條海底隧道的問題時,主要是關乎三條隧道收費不同,尤其是紅隧收費最低但又是最便利,導致交通流量不均,做成紅隧長時間擠塞令社會成本增加。但也有人認為現在隧道的收費過高。對他們來說,管治的目的是要三條隧道都減低收費。因目的不同,故處理的方法必然不同。
決定處理方法前,我們得先認清目的。若把各隧道的收費減低,那有可能促使更多人使用隧道,那麼即使能把交通導引離開紅隧,但總體過海交通卻可能會大幅增加,最終紅隧的擠塞問題不能解決,甚至把擠塞的情況推到其他兩條隧道,令社會成本更高。再且,若是使用公帑去達成隧道減費(如回購東、西隧)那就是以公帑去補貼隧道使用者,那也是不公平。
因此,處理海底隧道的問題,重點是能夠找出方法為三條隧道訂出合理的收費水平,而不一定會(但不排除)減費,重點是使總體的過海交通不會超出現有道路網絡所能承受的流量,並能較平衡地分佈於三條隧道。
合理的收費應還包括收費的結構。現在三條隧道的收費,私家車分別是紅隧二十元、東隧二十五元、西隧五十元;但五噸半以下輕型貨車的收費是紅隧十五元、東隧三十八元、西隧六十元。比較三條隧道,私家車與輕型貨車收費的相對比例分別是紅隧零點七五倍、東隧一點五倍和西隧一點二倍。按常理看,輕型貨車對隧路及道路所造成的損耗應比私家車為高,但在紅隧輕型貨車的收費竟比私家車為低,那是否合理呢?這也可能是導致輕型貨車大量使用紅隧造成紅隧嚴重擠塞的一個原因。在東隧及西隧,比例大致相近,輕型貨車收費約是私家車的一點五倍,這應是更合理的收費結構。因此在設定合理收費時,也得考慮收費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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