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一次過立法」的政治考慮

上星期談了「一次過立法」即透過一次的立法程序一併處理一六年立法會、一七年行政長官和二零年立法會產生辦法以實行普選並不是法律問題。《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和決定,都沒有禁止這樣做。因此,是否進行「一次過立法」,主要還是要看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北京政府、及香港各界包括了各政黨和公民社會,是否有政治上的原因反對或支持「一次過立法」。

一般的估計都是北京政府必不會支持「一次過立法」。主要的原因可從北京政府對香港政改一直以來都是依從步步為營的策略,走每一步都是極之小心,不願出任何亂子的。按這思維,若在一七年行政長官是由普選產生,即使所有候選人都要經篩選後才能參與普選,故選出的行政長官也必是北京政府所能接受的人,但在引入普選後的新政治環境下,各派的政治形勢會如何變化實在不容易估計,因此得在一七年實行了行政長官普選後觀察一段時間,才能決定立法會是否和如何在二零年實行普選。基於這估計,北京政府不支持「一次過立法」是可以想像得到的。

但從每次政改的經驗看,港人耗在政改爭議的時間與精神都是極多的。由於每次政改的討論都得在下一次選舉前約三年就得啟動政改程序,那麼若不採用「一次過立法」的方式,那就要在一三年(即第四任行政長官上任後不久)啟動政改程序討論一六、一七年的選舉辦法,接著到了一七年(即新的由普選產生的第五任行政長官上任的同時)又要再次啟動政改程序去討論二零年的選舉辦法。可以想像在未來的七至八年時間,如不在一三年一併處理一六、一七及二零年的選舉辦法,香港仍要不斷在政改的問題上糾纏,那對香港的政經發展及民生保障都不會是有利的。這應也不是北京政府所希望見到的。

也從今次政改得以通過的經驗看,北京政府應也明白到過去那過於小心及漠視港人對普選的強烈訴求的策略是行不通的。港人對普選的渴求只會是愈來愈強烈,若還不容讓香港在普選的發展上正式啟航,那積壓下來的怨氣一旦爆發起來,會對香港社會造成難以想像的破壞力。門白到這點,因此北京政府在今回政改時,到了關鍵時刻也大膽地走出一步,接受了普選化的區議會功能界別的選舉方案。

現在朝向普選的發展已正式啟航了,港人對普選的期望亦必會隨著一二年選舉辦法的落實而會進一步提升,因普選之路是不可逆轉的。一旦開始了,人們對普選的要求必會更高,那北京政府當明白現在更不可以嘗試以拖延討論的方法來拖慢香港的普選發展。

若北京政府不接受在下一回政改程序時採用「一次過立法」,港人的失望及失落會比這一回政改可能更大,而所做成的衝擊亦會更激烈,因港人對等候落實真普選的耐性已是愈來愈少了。今回政改通過而營造起的和諧氣氛亦可能因而會全喪掉。但北京政府應看到也有不少港人是願意以理性包容的態度,在最終是實行真普選的條件下,是願意就過渡安排作妥協的。故若北京政府能接受「一次過立法」,那應更容易爭取到港人認同一些北京政府較能接受的普選方案。

歸根到底,香港只是一個城市,即使香港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都是由普選產生,他們所能決定的也只是一個城市面對各方面的城市管理問題,這與國家整體的管治,及共產黨在全國的權威都不會構成任何威脅的。而由普選產生的特區政府卻能補回現在極之欠缺的管治權威,而具權威的政是有效管治的必要條件。此北京政府應看到在香港實踐真正的普選,那只會對香港及北京政府有利無害的。這時候,既然已走上普選之路,而形勢的發展是普選之勢必會愈來愈強大,理性的抉擇是在更有利的時間,放膽地去確切落實普選的安排,那可能為自已爭取到更有利的位置及結果

先不去談具體的普選細節是如何,那仍要在未來日子的政改討論中在港人間凝聚共識,但其實同樣重要的是要向所有黨派發出清悉的訊息,就是普選必會實行,而不會再如以前般瞻前顧後地去推行普選。那麼各黨派(尤其是親建制的工商界政治團體)才不會仍抱觀望或心存僥倖的態度,而不去全面發展自已在香港普羅市民間的影響力及認受性。若他們仍是以這種態度看待普選的發展,到了真普選在形勢發展下不得不真正落實時,他們就會更欠缺實力與泛民主派在全面普選的新政治環境下爭一日之長短。因此,同樣是基於理性的考慮,北京政府更應採納「一次過立法」。

在香港的政黨及政治組織,泛民主派當然會支持「一次過立法」,但如上述適用於北京政府的分析,其實也適用於建制派中的工商界政治團體,故在理性的考慮下,他們也應積極考慮支持「一次過立法」。其實只要有明確的訊息讓工商界知道普選必會來臨,那他們必會更積極地動員及部署,去參與那即將來臨的真普選。以工商界擁有的龐大資源、人材庫及人脈網絡,在普選下他們是享有很大優勢的,只是過去因還抱著能保留政治特權的幻想,故遲遲未積極投入政治,致在地區選舉中節節敗退。

況且,若能採納「一次過立法」,未來普選的細則將能儘早釐定清楚,那麼各黨派就可以儘快進行部署,以爭取在普選下取得最大的成果,這也會使到了落實真普選時,一些黨派不會因準備不足而對制度提出質疑或出現不公平的政治競爭,削減因實行普選所應帶來的好處,或造成不必要的混亂,損害香港的整體利益。

綜觀上述的分析,只要各方是按理性的考慮,實在是沒有理由不支持「一次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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