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6日 星期一

中國宗教與憲政系列3:全球化與中國的宗教發展

上星期談到中國進行的現代化帶來了市場化及相關連的變化,改變了中國的社會結構,也令組成社會結構一部份的宗教系統亦出現了變化。這些變化解釋了為何最近北京守望教會戶外崇拜事件會出現。只要中國共產政權繼續推行現代化令市場化進一步發展下去,而又不改變其對宗教的政策,中國共產政權與家庭教會之間的矛盾必會進一步惡化及變得更尖銳。這些分析只是集中在中國的基督教家庭教會,可能並不完全適用於其他宗教,因各宗教因應著其內、外元素的差異,他們和中國共產政權之間的關係並不相同。

隨了市場化外,中國現代化亦強調對外開放,這使中國社會亦得更強烈地承受由全球化所帶動的變化。簡單去說,全球化是指世界各有著不同的歷史及文化的人類群體,愈益趨向共同,並愈益受相互間的影響,令個別的群體很難可獨善其身。因著這些趨向,社群內的群體會採取不同態度去回應由全球化所產生對他們產生的影響。這些變化亦因而也影響了中國宗教的發展。以下的分析也會是集中於全球化對基督教家庭會的影響。

首先,全球化對中國社會產生的影響亦是出現在經濟層面。中國經濟體對外資的開放程度愈來愈高,外資在中國經濟體內所佔的份額愈益擴大。同時間,在全球化下,中國政府對經濟活動的規管,亦得符合國際社會對經濟活動所定下的標準,那令中國政府對外資在中國市場內的活動所能有的掌控能力,以至對其他本地企業的掌控,都會較前削弱了。

那即是說,人們在市場內按這些國際標準已取得的合法權益,中國政府是較難作出干預的。若中國政府真要這樣作,中國政府就必須面對經濟發展受損的風險,因這會影響外資到中國投資的信心,也令市場的經濟活動受到不必要的干擾,影響市場機制的正常運作。

也即是說,隨著全球化的影響進一步擴大,若家庭教會能擁有更強大的經濟力量,並懂得運用市場機制去配合他們要進行的宗教活動,中國政府要干預的能力及可能性都會愈來愈少。到時候,中國共產政權就不能不重新審視其宗教政策與法律是否能在全球化下的大環境繼續下去。

全球化另一影響則見於普世價值對中國社會文化的滲透上。人權已成為了普世價值的重要內容,而宗教自由是人權的眾多基本權利之一。就以今次涉及守望教會的事件,中國現行法律對宗教團體登記、按立牧師的要求、和對宗教場所的規定,都明顯是不符國際的人權標準。

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八條保障了人的宗教自由,而宗教自由是可以單獨或集體行使的。這是指人可按他們的自己的意願與其他人一定行使宗教自由,而這包括了組成宗教團體來集體行使宗教自由。政府是可以透過法律限制宗教自由如規定登記的程序,但現行宗教事務條例的規定及在實際執行時對家庭教會登記所設下的限制,即必須附屬於官方承認的三自愛國會,那是超出了國際標準所容許的限制。

另外,宗教自由是以「禮拜、戒律、實踐和教義來表明」的。這包括了宗教團體可以自行選取其宗教領袖、神職人員;和設立神學院或宗教學校。但宗教事務條例對宗教院校及宗教教職人員的規定及在實際執行時對家庭教會的限制,那是超出了國際標準所容許的限制。這也是當局拒絕守望教會登記的理由。

宗教自由也包括了宗教團體可以有自己進行宗教活動的聚會場所。宗教事務條例對宗教活動場所的登記及規管有嚴格規定,這些規定及在實際執行時對家庭教會的限制,亦是超出了國際標準所容許的限制。守望教會與北京主管當局的衝突就是在於宗教活動場所的處理上。

國際人權為宗教自由所定下的「普世」標準,一方面成為了家庭教會對他們所當得到的對待的合理期望,也成為了家庭教會對中國政府的合理要求。

當中國政府處理宗教自由未能符合國際人權的標準時,那讓中國政府在國內、外都會受到批評。國際人權在中國社會的滲透愈深愈廣,中國政府面對的壓力就愈大。當然以中國現在的國力,她並不太畏懼外國的批評;但國內的不滿卻會累積。中國人包括了人數不斷增加的基督教家庭教會的信徒,對中國共產政權執政的正當性會出現更大的疑問,一旦到了臨界點,甚至會出現更激烈的挑戰。那是大家所不願的。

促成全球化當代的一個重要媒體就是互聯網。在今次守望教會的事件看,家庭教會已相當懂得運用新媒體去向外界表明其立場,也令國、內外能更快和更準確掌握事件發展的情況。即使中國政府希望更嚴格規管互聯網,但隨著技術的進一步發展,規管會愈益困難,也即是說全球化對中國社會的影響,尤其是上述文化層面的全球化影響,是中國共產政權所揮之不去的夢魘。所能做的,可能只是直接面對它。

有關現代化的市場化及全球化的分析,其實只是提供了一些關於守望教會今次與北京主管當局出現對立僵持的背景及外在條件,事情發展至今,始終還是關乎守望教會的內部因素,而守望教會的內部情況,或許也會適用於其他的基督家庭教會。下星期會續論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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