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7日 星期日

快慢之道


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之前撰文談「香港速度」。他說過去這四個字的意思是「快」;但近年這四個字的意思是「慢」。他特別指出香港的競爭對手新加坡過去二十年經濟平均增長較香港高,經濟總量現已超越了香港。他更指出中國內地城市也會陸續趕上香港。他以此為據,提出政府總部架構改組設立工商產業局和房屋規劃地政局,就是要解決香港的社會和經濟發展停滯不前的現狀。他的結論是香港的經濟和民生問題亟待解決,香港不能繼續蹉跎歲月。
我對梁先生的說法是失望的,不是我不同意香港的經濟和民生問題亟待解決,也不是我質疑政府總部架構改組是架床疊屋,而是梁先生以新加坡和內地城市急速增長來論証香港不能繼續蹉跎歲月。梁先生似乎忽略了管治之道最基本的認知,就是在一個地方可行的管治方法,並不一定在另一地方可行,因兩地的管治文化可能存在很大差異。
其實這是老生常談,《晏子春秋》有一段記載,齊國大夫晏嬰出使楚國,楚王想羞辱他,在酒宴間把一個犯了偷竊罪的齊國人拉到席前,問晏嬰齊國人是否都是善於偷東西的。晏嬰回答說橘生長在淮河以南就是橘,生長在淮河以北就變成枳,形狀雖相似,但果實味道卻不同,這是因為水土條件不相同。他以此指出這人生在齊國不偷東西,卻是楚國的水土使他變成了小偷。
管治文化涉及管治者及被管治者在管治過程中所持的「意念、價值、期望及態度」。人在管治中的行為,受其所生活的地方的管治文化影響,且這管治文化並非不變,而是動態的。梁先生以新加坡和內地城市為其論點的依據,那他可能先要問為何新加坡及內地城市的政府和市民能很快地作出管治決定,但香港卻不能呢?或過去香港可以,為何現在不可以呢?
當然梁先生會說這正是過去特區政府的管治班子議而不決的弊病,而他正是能夠帶領香港走出陰霾的人,因他處事決斷。不過他卻遺忘了管治文化還有被管治的人的看法。
新加坡和內地城市的政府能快速決斷事情,不單是他們的領導人具有如梁先生一樣的決斷能力,更重要是他們的決定不會被市民提出有力的質疑和挑戰。這或是因為他們已慣於接受領導人的決定,在有了決定後就跟從;或是他們對領導人有充份的信任,故無論領導人提出甚麼,他們也會堅信不疑地接受。但也可能是他們因長期處於高壓的統治,敢怒不敢言,即使不滿也只能默然接受或只是作一些無力的無聲抗議。亦有可能是他們只顧自掃門前雪,不懂或不願去理會一些不即時和不直接影響他們權益的事。還有可能是他們認為所有事最重要還是要靠自己,故政府無論做甚麼,只要不損害他們的即時利益,也就懶得去理。故政府可以快快決定一切有關管治的事,即使管治的結果未必對所有人都有利,但因反對力量有限,政府還是可為所欲為。
香港人在殖民地時代可能也是這樣,但在特區成立後,香港人的管治文化已產生了很大的轉變。經歷過董建華的通縮時代,香港人對特區政府的能力已失卻了信心。受過二十三條立法的政治洗禮,香港人已從政治冷感中覺醒過來。保護維港、天星碼頭、皇后碼頭以至高鐵事件所引發的公民社會運動,喚起了港人尤其是年輕一代對集體回憶及保育的渴求,不再只滿足於或盲目追求經濟發展。港人對普選的渴求也沒有因為等了那麼久還未實現得到而稍減,反是更堅定及強烈。
香港人的管治文化的轉變,令任何管治者都不能說想要做甚麼就可以做得到,因社會的多元化及市民期望能實質參與管治,令管治過程必須由具有認受性的管治者,以導引者而非主導者的角色,通過合乎程序公義的程序,讓不同利益訴求的人能有意義地參與管治過程的各個階段,有效的管治才能真正開展得到。
若梁先生自以為具決斷力,就可帶領香港快速地作出管治決定,而沒有看清任何管治方法都離不開其要施行的社群的管治文化和香港人管治文化在過去十五年的巨大轉變,那他最終只會是因快得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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