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6日 星期日

比例代表制的其他計算方法


從今屆立法會的選舉結果,我們已看到比例代表制加最大餘額法,產生了一種功利投機的選舉文化,也與比例代表制的精神有出入。按最大餘額法的計算方法,各候選名單的總選票會除以該選區的議席總數得出一個數額(quota)。按理論,一份名單每取得數額一倍的票數,便獲分配一個議席。在扣除各名單已取得議席的票數後,若各名單餘下的票數都未達數額時,就會由最大餘額的名單取得議席。因各名單只要達到數額規定的票數,就可分得一席,那就能令結果達到合乎比例的精神。
但這方法到了香港,因各政黨都投機地要以最少票去爭取最後一席,結果是在今次選舉中,各政黨都分拆多張名單參選,在五個選區六十七張名單中,竟只有三張名單(公民黨在新界西及港島的兩張名單和民建聯在九龍西的名單),是以足夠數額的票數當選,其餘的當選名單都是透過最大餘額而取得議席。因此這方法到了香港已變了不是比例代表制,而實際上只是最大餘額法。
故在思考改革香港的比例代表制時,令它回復比例代表制的精神,是有需要考慮採用另外的計算票數和議席的方法。除了最大餘額法外,不少國家是採用最高均數法(highest averages method)。按最高均數法,每張名單所得的總票數會先除以同一個數值得出一個均數,成為每張名單排第一位的候選人的所得票數。然後各名單的總票數會再同時除以一個更大的數值得出另一個均數,成為每張名單排第二位的候選人的所得票數,如此類推。各名單的候選人依此方法計算出的所得票數按序分配議席。
最高均數法最常用的計算方法有漢狄法(d’Hondt method),各名單的票數除以的數值依序是1, 2, 3, 4...。另一常用的計算方法是經改良的聖拉古計算法(modified Sainte-Laguë method),各名單票數除以的數值依序是1.4, 3, 5, 7...。我們可用今屆新界西的選舉結果去看一看採用最高均數法會產生甚麼有趣的結果。由於不是採用最大餘額法,各政黨都不用分拆名單,故我先把民建聯及民主黨分拆了名單所得的票數合回來一起計算,看一看會有甚麼不同的結果。在這裏我會用漢狄法來計算(圖一)。

結果是民建聯仍可得三席,新民黨、公民黨、工黨、街工和人民力量都仍是得一席,但民主黨就會從工聯會手上搶回一席。九席中,泛民就有五席,建制有四席。這結果可能沒有甚麼特別,因即使在最大餘額法下,只要民主黨不分拆名單,民主黨也會穩得一席,結果會是一樣。
但有趣的結果是如果民主黨、公民黨及工黨這幾個泛民政黨分併,經合併後它們所得的總票數按這方法計算,就會從新民黨手上再多搶一席。九席中,泛民就有六席,建制只有三席(圖二)。


但若民建聯又與工聯會及新民黨合併,其總票數可讓它們搶回一席,九席中,泛民有五席,建制可得回四席。但若民建聯只與工聯會合併,那就未足以把局面扭轉,不能爭回一席(圖三)。

當然在實際的選戰還有很多其他變數,但從上述的結果看,以最高均數法取代最大餘額法的結果會有可能促使政黨合併。誠然政黨會否合併也有很多考慮,並不單純是選戰的勝敗,但若在選舉制度上加入誘因,那政黨選擇合併的機會至少是會增加的。
我提出這點是要指出,即使在香港實行了全面普選,若政治格局不變,仍是政黨紛立,政治版圖繼續是四分五裂的話,管治仍會是艱難的。是否一定要以最高均數法或漢狄法都不是重點,而是在未來政制檢討時,是否也應考慮選舉制度對政黨發展的影響,及政黨的生態與管治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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