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內而外、外而內


上星期談到公共政策的決策過程最理想可以既是由上而下,即由特首及主要官員提出政策建議,但亦要由下而上,讓相關的局及署的公務人員有足夠的時間對政策建議提出意見和修正的建議才正式出台。公務人員也可由下而上向特首及主要官員提出政策建議,讓他們慎重考慮。這是行政機關內部由上而下及由下而上的決策過程。
但單是這樣還不足以面對香港現今公共行政的挑戰。香港的公民社會已是相當成熟,不少專業及民間團體在不同的政策範疇都已發展了其本身相當全面的管治目標及具體建議。因此,若特區政府提出一些政策建議未能吸納公民社會的意見或是不符公民社會的期望,政策建議在出台後必會在公民社會踫到極大的阻力。
因此,除了由上而下、由下而上之外,還需要經過由內而外的政策制定渠道,在政策制定的過程,最理想是在形成的階段而不是到了已成形的階段,就能捲入公民社會參與。透過這由內而外的過程,公民社會就有機會把他們的管治期望注入相關政策建策,令最終出台的政策考慮更周全,也會令政策能成功落實的機會增加。
不過,這還只是讓公民社會處於較被動的管治位置,更積極的做法是在由內而外之外,再加入由外而內的管治制定渠道。這是說,特區政府可設立常設的平台,讓公民社會向特區政府及相關的政策局提出具體的政策建議,而特區政府的相關局及署會慎重考慮這些政策建議,經過內部的上而下、下而上的途徑,確立特區政府的初步回應,然後又讓建議經過由內而外、外而內的途徑, 對政策建議的原則以至細節,逐步達成上下、內外都能認同的共識。
香港社會的管治文化發展至今,抱殘守缺或是妄想強勢領導都不足以面對管治的挑戰。唯有能跳出固有的框框,也要接受公民社會的重要性及主動性,願意開放政策制定的渠道,那才有望突破現在特區政府「坐困愁城」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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