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4日 星期六

如何實踐通識教育? (三)

在之前關於通識教育的文章,我談到通識教育的中文名稱有著一個意思是幾個英文意思所沒有明顯包含的,那就是通識中的「通」。
我介紹過的四種實踐通識教育的方法,包括了「入門式」、「生活關連式」、「多學科式」及「跨學科式」的通識課程,都未足以把這「通」的意念實踐出來。按我的理解,「通」是指能把不同學科的知識,有結構地及有機地「貫通」起來。
可能現代社會是愈益複雜及專門化,故教育也很早地要把學生分門別類地分配到不同的學科專業去。之前提過的通識教育意思及實踐方法,無異是能針對學生知識面狹窄的問題,以各種方法及以不同程度去拓展學生的認知領域。
但現實世界的現象及問題各不是割裂的,而是相互關連,互為影響的。以未臻「貫通」的視野去實踐通識教育,學生從中所能見到的,只是一片片互不關連、分割開的世界。這就好像在砌拼圖時,雖能在不同部分把一些碎塊拼在一起,但各拼起的部分卻完全沒法拼連在一起。
要實踐通識的「通」,我們還須要更深一層次的通識課程,我稱之為「知識架構式的通識課程」。這是要幫助學生建構一個知識的框架 (a structure of knowledge),以一個具意義的系統或方法去承載不同學科的知識,及把它們有機地連繫及組織起來。
這就好像為學生的思考安裝一個書架,讓學生在學到一些新的知識時,可清楚知道應把知識放在書架的那位置,及在現實世界碰到具體問題時,可從書架上的不同位置,抽出相關的知識並整合在一起來處理當前的問題。
能讓學生如此做得到,實是通識教育的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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