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提早退休,的確是有一點出人意外,故也自然引起人猜測他會否是在受到政治壓力下才會提早退休。引起這猜疑也是可以理解的,因李國能法官主持下的終審法院曾作出一些令中央政府不悅的裁決,是公開的秘密。
但中央政府也深明白司法機關是特區管治體制內最不能動的一個機構,在港人心中享有極高的認受性。任何對司法機關的動作都會嚴重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及中國政府在國際的形像。自從內地子女居留權訴訟引起人大釋法的爭議後,終審法院亦慢慢學懂如何避重就輕,在維護特區法院的司法自治、獨立及權威的同時,迴避與中央政府出現直接的衝突。
故我相信李國能法官提早提休的理由就是他所說的,是為了司法機構的利益及個人的選擇,而不是受政治壓力下作出。
接著最重要的問題是繼任人的問題了。其實不單李國能法官會退休,其他三位終審法院的常任法官也會在跟著的幾年陸續退休,故他們應不會接任為首席法官。換句話說,繼任人會是從高等法院的法官中選任,甚或是執業的資深大律師中選任。李國能法官本身就未曾出任常任的法官就直接出任首席法官。
李國能法官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定出了典範,既要有高深的法律專業知識,公正無私的專業司法人員操守,亦要有能在多元複雜的政治環境中作出各方都會認同的裁決的智慧。公眾對他的繼任人都會有相同的期望,尤其是將來若終審法院要處理涉及中央政府的政治敏感案件時,能帶領終審法院不亢不卑地依法作出裁決。這是香港法治與高度自治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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