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6日 星期六

公共諮詢的謬誤(一)

在高鐡撥款的爭議,一些人認為現在反高鐡撥款人仕是在攪事,質疑他們為何多年以來,在興建高鐡的討論及政府進行諮詢時不提意見,現在要上馬時才來反對。這說法有四點謬誤。

一、這說法假設了當政府有一些政策建議提出來,市民尤其那些會受這政策影響的,就會主動走出來提出他們的看法。故當諮詢完結後,若已經提出的意見大體是支持的,那就可假設市民普遍是支持。

但有多少市民會細閱憲報或政府網頁去知道政府有一些政策建議會影響他們呢?若這些政策不是會直接影響到他們的即時利益,有多少市民會有餘閑主動走出來表達他們的立場呢?

因此,當政府要諮詢市民對一個政策建議的意見時,他的責任是要主動去找出那些可能會受影響的市民,並邀請甚或協助他們對這政策建議提出他們的看法。

二、這說法會認為政府也不只是被動去等市民來發表意見,也有主動透過現有渠道如各諮詢組織及區議會去獲取市民的看法。但這假設了現有渠道有足夠的代表性,或能有效地接觸到不同的市民及把他們的想法充份反映出來。

以政府現有委任諮詢組織成員的做法,仍是親疏有別,那就不難明白為何常有偏聽的情況,不能有效反映公民社會的多元聲音。區議會在社區的滲透力亦不如想像中深,往往使政府按現有渠道進行了諮詢後,仍有不少市民的看法被遺漏了。

因此,政府不能再以為只依靠現有的渠道就能獲取大部份市民的看法,而必須重新設計諮詢的方法及網絡,以使公民社會在這過程能扮演更積極、主動的角色,公共諮詢才能真正發揮其功效。

下星期續談另外兩點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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