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7日 星期三

從公投爭議看一國兩制的深層次矛盾

如温總理所說,香港的確存在一些深層次矛盾,但這深層次矛盾卻不只是由貧富懸殊所造成經濟層面的深層次矛盾,也不單是因對發展與保育之間敦為優先所造成價值層面的深層次矛盾,亦不是由普選定義而產生政治層面的深層次矛盾;實是更深層的,是由「一國」與「兩制」之間的差異與衝突而產生的最深層次的矛盾。「變相公投」的爭論,就正好展示「一國」與「兩制」之間的深層次矛盾的張力所在。

公民黨及社民連提出「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由現任議員辭職後再舉行選舉,按香港法律規定,那是立法會議席補選。倡議者把這說成一場「變相公投」,那是他們行使其言論自由的一種表現,而有多少香港選民會認同,會否只看這為一場補選,或會如倡議者所願,就他們提出的議題以選票去表明他們的立場,達到一種全民公決的公投效果,那也是香港選民行使政治權利的一種表現。因香港沒有公投法,故這選舉結果無論是怎樣,都不會對政府產生法律上的規範作用,而只會構成政治及道德上的規範作用。因此「變相公投」運動,無論被稱為是甚麼,在香港的「兩制」下,雖未必是人人都認同,但這行為卻不會違反任何香港的法律及超出香港所認同的價值的任何界線。

但從北京政府的「一國」視野看,這卻是超越了他所能接受的底線。因主權回歸不是還政於民,高度自治只是由中央政府授與香港行使。到現在為止,香港人連代議民主也還未被認可能全面行使,「公投」這種直接民主,體現主權在民的民主模式,更不可能是北京政府所能接受。雖然《基本法》沒有明文禁止,但這違反了所謂《基本法》精神的做法,無異是對「一國」主權的挑戰。

「一國」與「兩制」的深層次矛盾就是反映在對「一國」主權可以被冒犯的程度或應受尊重的程度,「一國」與「兩制」有不同理解。甚麼行為才算是侵犯了「一國」的主權,雙方亦有不同理解。因著這些不同理解,對在香港所能容許的言論及行為,「一國」與「兩制」所定下的界線亦因而不同。進而「一國」與「兩制」對法律的功能及法律的理解方法,亦有著本身的一套。故當公民黨和社民連在宣傳廣告用上了「全民起義」一詞,雖在香港現有法律沒有任何限制,但北京政府就看這為大逆不道。

這種由「一國」與「兩制」就著主權的理解而產生的深層次矛盾,在特區短短的十二年歷史,並不是第一次發生。九九年終審法院在內地子女居留權的案件中,基於認為《基本法》是憲法而特區法院可就憲法的合憲性作出裁決,說終審法院有權審查全國人大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行為是否符合《基本法》條文,而引起北京政府強烈反應,所引爆出「一國」與「兩制」之間的衝突,與「變相公投」所引起的衝突,可說是同出一源。香港人在零三年二十三條立法時所表現的強烈反感以至恐懼,就是害怕一旦進行了二十三條立法,「一國」對主權的執著及對言論自由較低度的包容,就會被引入香港的法制,令香港的「兩制」受到破壞。

這「一國」與「兩制」之間的深層次矛盾是真實地存在,不是任何一方所能漠視,故問題不是深層次矛盾是否存在,而是如何才能化解它。在擁有絶對權力優勢的「一國」一方,要化解這矛盾,是可以運用武力把所有在「兩制」內與「一國」不協調的成份清除,正如在國內把異見的聲音拘禁起來一樣。幸好北京政府未有這樣做,因這會把「一國兩制」徹底破壞,亦缺乏正當性;就算真是這樣做,也只能把矛盾的表面切除,深層次的矛盾仍會頑固地存在甚至更為惡化。這種做法即使在國內也不會成功,更遑論香港這高度自由多元的社會。

另一做法是以法律的方法解決,把「一國」與「兩制」的深層次矛盾「法律化」,如立法禁止議員無理辭職然後再立即參與之後的補選、或是拒絶撥款進行補選。這當然比第一種解決矛盾的方法文明得多,但卻只是把「一國」與「兩制」的深層次矛盾由政治層面轉到司法層面。這些「法律化」的做法必會引發司法覆核,那時特區法院就得引用《基本法》、《人權法》和香港法律去處理。無論法院最終裁決那一方得勝,甚或觸發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而左右了法院的裁決,那都會使「一國」與「兩制」的深層次矛盾所產生的破壞落到香港的法治制度。雙方應都不願見到香港法治這基石受到損害。

要化解這深層次矛盾絶對不容易,也不可能在短時間達到,尤其是現在因「公投」引起的爭議正如火如荼,故我們只能寄望破壞能減至最低。雙方從自己的角度都會有其理據,因矛盾之為矛盾,最主要是因兩者有差異而不是在於誰對誰錯。

一方面是雙方都不要繼續發出具挑釁性的言詞,另一方面就是把已說了的,只看為從某一種觀點而發出的一種言論,而不是也不會有具體的行動去改變「一國」的主權地位和「兩制」的高度自治地位。如上述提到終審法院作出內地子女的裁決而引起的矛盾衝突,也是各方在表述或浧清了自己的立場後,就讓爭議慢慢沉靜下來就算了。這雖並不能真的消解「一國」與「兩制」之間的深層次的矛盾,因那是需要更長時間、更大包容、更多互信、和更高智慧才能達到,但至少不會使問題進一步惡化。

注:這星期原是要根據不同的博弈者在這回政改所可能取的不同立場的分析,整理出政改可能出現最好及最差的局面。但公投的爭議會促使各博弈者,無論是北京政府、建制派、特首、泛民及公民社會,都會因應而改變所取的立場和策略,故政改的分析只可留至下星期作最後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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