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

對話和商議文化

上星期談到香港政治文化缺乏信任,亦因各方缺乏信任,香港政治文化中也沒有太多對話和商議的元素。

當政府官員面對市民的訴求時,他們會按足規章辦事,鮮有主動去深入了解這些訴求背後的理據而作出酌情處理。他們也會以「多做多錯,少做少錯」的心態,在多個部門間出現職權重疊或職權範圍有灰色地帶時,或是不聞不問,或迴避責任,而不願行使酌情權去積極關注市民訴求背後的原因。

社會中既得利益者在面對要求改變制度以使資源能更公平地分配的聲音時,或是聽而不見,或是用盡建制已賦與他們的力量去阻撓或拖延這些改變發生。社會中的弱勢社群也會採用抗爭而非對話的方式去爭取自身利益受保障。

即使是公民社會內有著相同信念的群體,若在信念的詮釋、實踐的方法及策略出現分歧時,也很少能以對話的方式,共同商議去處理大家的分歧。結果是出現爭議的群體會分裂成多個新的群體,而這些新群體又可能在之後基於同樣的原因再分裂。

因為相互缺乏信任,故在面對紛爭時,爭議各方選擇不去了解其他人的想法,而以自己的立場為先。他們卻沒有想到其實大家的差異未必是對立的,而有可能是共容的。

大家所欠缺的是對話的機會。對話是涉及爭議的各方在對等的平台上面對面地表述自己的想法。透過對話,各方能增加對其他各方的了解以促進互信,最後能使大家進入真正的商議。商議是大家以求同存異及開放的態度去尋求共識,以達成一個不會損害各方根本原則但又能解決紛爭的方案。

在新的政治形勢下,盼望各方能重建互信,在香港的政治文化中注入更多對話及商議的元素,令香港政治可以出現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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