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8日 星期日

特首選舉流選的憲政意義


特首選舉發展至今, 出現流選的機會大增,因有不少選委可能會投「白票」,令沒有候選人能在選舉中得到六百名以上的選委支持。假若真的出現流選,那對香港憲政發展有甚麼意義呢?
            按現行特首選舉的制度,香港各界被分為四個界別(工商及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服務及宗教等界;政界),各界別的選委數目等同,再由各界別中的指定組織去產生出選委。透過這制度產生的選委,絕大部份都應會是與北京政府親近的人,那麼北京政府就可透過對選委暗示、明示甚或指令,確保她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及預知選舉結果,這也是北京政府對特首選舉制度的設計目的。北京政府透過這制度所希望能達到操控的程度,甚至是有多少名候選人參選、那些候選人可「入閘」參選,並指定的候選人可得到多少名選委提名。
過去曾進行過的四次特首選舉,北京政府大體也能透過這機制,令她所屬意的特首人選以高提名率及高得票率當選。但這機制在零七年的特首選舉已看到存在漏洞,因北京政府最終並不能阻止泛民主派的候選人成功「入閘」參選。雖然泛民主派能成功派出候選人參選並不能改變選舉結果,但卻已為特首選舉引入競爭,候選人要好像在地區普選的選舉般落區拉票和進行電視辯論。這提升了公眾對特首選舉的期望,並為特首選舉注入了一點兒的民主成份。不要輕看這些微細的民主成份,因它一旦進入了特首選舉的制度就會自行發酵, 進一步把原先已有的漏洞擴闊。
到了今屆特首選舉,重點並不是泛民主派可同樣派出候選人參選,而是建制派出現了多位有意競逐的人,最後有兩名建制派候選人成功「入閘」參選。北京已不能如以前般成功操控候選人數目及提名票的數目。更由於出現了兩位候選人,而兩人分別代表著建制派內不同利益集團都希望成功「上位」,導致兩個陣營相互攻奸,抺黑的選舉手法層出不窮。北京政府並不能令兩位建制派候選人有規有矩地進行選舉活動。
由於抺黑的選舉手法,導致原先北京政府屬意的候選人,因受醜聞困擾而民望低企,令北京政府可能要「換馬」,由本只是「陪跑」的候選人替上。 到了這時候,兩個陣營競爭之慘烈,雙方支持者已是勢成水火,差不多到了你死我亡的地步。處弱勢的一方更可能會採用玉石俱焚的方法,即使自己不能當選,也要另一方不能當選。
現在特首選舉制度的漏洞可能已擴大至致命性的地步,就是北京政府是否連影響大部份選委投票的取向也做不到了。對北京政府來說,當然不希望見到流選,因那會表示她所認可的特首候選人得不到香港各界的廣泛認同,大大削弱北京政府在香港的權威。但事態發展至今,北京政府可能要被迫面對特首選舉流選。
從消極的角度看,香港內部的利益矛盾,即使是建制派內部也已到達如此嚴峻的地步,連北京政府也控制不到。一方面是這種矛盾會嚴重影響香港未來五年的有效管治,另一方面可能導致北京政府會加大力道去操控香港社會,尤其是建制派內的不同利益集團。但問題是即使北京政府希望如此做,香港的政治文化發展至今,即使是在建制派內, 她的「努力」是否能有成效。
從正面的角度看,若北京政府不希望流選,但流選仍然出現,那就表示她已對這制度完全失控。這制度存在的意義就是其可操控性及可預見性,若北京政府不能成功控制,由參選、提名、至投票到結果都不能控制得到,那麼就沒有必要保留現有制度了。在策劃一七年特首普選的制度,北京政府要加入篩選的機制就是同樣希望加進操控的成份。但若現有機制那麼嚴密的安排也會失控,單是在提名安排上加入篩選機制,能成功操控的機會也不會太大,更可能會同樣引發建制派內部慘烈的惡鬥。
從推動民主選舉的憲政發展角度看,選委在跟著的特首選舉中投白票令選舉流選也可能產生正面的作用。即使是建制派的選委,也應看到現行不民主的制度是不足以公平地分配利益,故投白票令流選出現,或許可製造一個契機,令一個可讓各利益集團較公平及文明地競爭的制度有機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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