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5日 星期四

香港政制發展何去?香港教會何從?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07/08年沒有雙普選後,香港政制發展還有什麼出路呢?面對此,香港教會還可以作什麼呢?筆者擬透過本文說出最近對這些問題的一些反思。
若說在中央作出決定後,一切已塵埃落定,故我們不應再作無謂的爭議,那我們可能已把香港政制發展簡單化地看成只是07/08 雙普選的問題。香港政制發展並不是在最近有關07/08雙普選的爭議才開始,也不會在實現了雙普選就結朿。
在80 年代初,在中英開始談判香港前途問題時,港英政府已開始地區政制的民主化改革。香港政制發展也正式開始。香港接著經歷了代議政制的諮詢、在85 年第一次在立法局有由選舉產生的議席、87年政制檢討和88直選的爭議、基本法草擬時的多個政制方案、89 年的中國民主運動和六四鎮壓、91 年立法局第一次有由分區直接選產生的議席、末代港督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和與北京政府的爭拗、95 年立法局的民主成份大幅擴大、立法局在97 年不能順利過渡和成立臨時立法會、直至2004年07/08雙普選的爭議,香港政制發展已經歷超過20多個年頭。
由在84 年第一次為某區議會候選人助選、在87 年以學界代表身份參與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的工作、在91 年和95 年參與某立法局候選人的助選工作、至最近參與討論政制改革的法律問題,筆者也是與香港的政制發展一起成長。由當天的大學生小伙子,到現在於大學任教的大肚子,政制發展好像是我成長歷史的一部份。我可以預見在我有生之年,政制發展仍會與我的人生交叉相遇。
我只是要說政制發展不是在2004 年才開始,也不會在2004 年結朿。政制發展是一個不斷前進的歷程,當中有快有慢,有向前有停頓甚至後退,但這過程沒有結朿過。因此即使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07/08年沒有雙普選,香港民主發展之歷程並未結朿,問題只是現在是向前走,還是停頓或倒退了。問題還有是在此點我們如何再上路,使下一階段的發展能更理想。就算是我們實現了雙普選,政制發展還不會結朿,那只是政制發展的一個階段(在制度上的民主化)的結朿,但卻同時是政制發展的另一階段(實踐民主有效管治)的開始。
既然政制發展不會在此時結朿,而我們也不會把香港教會關在教堂的四堵牆內,接著的問題是香港教會在跟著政制發展的不同階段中可以扮演甚麼角色。如上所說,現在政制發展正處於制度民主化的歷程。中央政府雖否決了07/08雙普選,但基本法已定了普選為最終發展目標,問題不是有沒有普選,而只是什麼時候:2012?2017?2022?….2047?
政制發展就像是一局憲政遊戲,中央政府這大玩家已出了牌,現在是其他玩家如何接招。在「七一」以前,香港的公民社會向來只熱衷經濟遊戲,對政制發展這類政治遊戲沒有多大興趣。但在「七一」,香港的公民社會似乎醒覺了和凝聚起來,以香港政制民主化為遊戲取勝的目標。
遊戲是要講實力的。公民社會的最大實力就是賦與政府管治的認受性。世上從沒有政府在不得民心下可長治久安。不得民心的政府在國際社會中也是抬不起頭的。個別市民單獨的力量很小,但匯集後就不容任何一方忽視。數字是決定性的。香港沒有公投,但「七一」遊行可以視為一種非制度化的公投。每年一次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都要受到香港公民社會向全世界公開的認受性測試。
公民社會另一實力就是市民手上的選票。在現有政制的限制下,立法會仍可擁有一定程度的制約力。透過選舉把能代表公民社會的議員送進立法會,若能過半,制約力將大大提升。即使不能過半,但近半的反對力量也能發揮不可看輕的制約作用。
香港教會作為香港公民社會中最有組織力的一個組成部份,香港教會的角色至為重要。若香港教會認同信徒當關心社會事務,應要求和監督政府秉行公義,而民主的政治制度又是最能配合和達致這些目標,那香港教會就當在上述兩項行動上配合香港公民社會,對特區政府發出善意的批評和監督聲音,支持建制內的制約力量,以防止濫權和不公的管治在香港出現。
但政制民主化只是政制發展的一個階段,跟著是如何能使民主的政制能實踐善治。在這一點,社會政策研究是極之重要的。特區政府亦是以香港沒有成熟的政策研究為由,不認為香港可在07/08進行雙普選。因此無論是為了政制民主化或是有效民主管治,香港是極需儘快培養社會政策研究的人才和提出實質有效的社會政策。
香港教會中知識份子和專業人士的比例都是高於普遍社會的。如果能匯聚基督徒當中的知識份子和專業人士,成立一個基督徒的民間智庫,不單可為香港的政策研究荒提供出路,我們更可以基督的精神為社會的有效管治作出貢獻,建議符合基督精神的社會政策,在社會上見証神,為神作鹽作光。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