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21日 星期三

憲政也是遊戲

憲政是現今西方社會最流行的政治體制。憲政是指政府的管治以憲法為管治之本,政府架構,政府權力以至公民權利都由憲法明文訂出。任何政府或個人行為都不得違背憲法,並由獨立的執行機制(多是由法院根據憲法授權執行),來進行違憲審查。
憲政並不必然把政治紛爭減少,而是把政治紛爭局限在一個特定範圍,並定出一個能為多方接受的解決途徑和方案。憲政也沒有改變社會管治的政治遊戲性質,還是一場政治遊戲,不過遊戲規則可能較為明確而已。各玩家都會以憲法為他們玩這政治遊戲的重要根據,但卻不是唯一的根據。
法律語言已是最準確的文字表述方式,但法律語言並不是電腦語言,無論怎樣準確,法律的詞彙仍會有不同的理解,而每一個理解卻又都是合理的。法律中常見「合理」(reasonable)一詞就可以有很多不同但又都是合理的理解。
憲法是一種特別的法律,憲法語言較其他法律文字會來得較原則性和空泛,這使出現不同詮釋的空間更大。法律文字尤其是憲法文字更是不會抽空來理解的。它的上文下理 (literal context) 和立憲的目的及憲法在整個憲制下的重要性(constitutional and political context) 都會直接影響如何理解有關的憲法條文。但這文理上和制度上的背景詮釋也可以很不同而又都是合理的。
憲政遊戲下的政治紛爭就是源自各玩家對憲法條文或立憲目的的不同理解。法律是容許不同的詮釋存在,也是難以避免。只要所採納的詮釋是法律文字在文義上所能承載的,各玩家都會因應他們的遊戲策略來理解憲法條文,並以此為理據來強化他們手中的牌,提升取勝的機會。
在香港的政治遊戲最近的一局:政制發展,我們正正看到各方如何提出他們對《基本法》有關條文的理解,並以此為理據來合理化或爭取他們所希望見到政治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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