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10日 星期二

「一國」主動式

《政治.法律.遊戲》之17 (10/08/2004)



「一國」被動式是中央政府站在後台支援她信任的行政長,讓他代為管治香港。「一國」主動式是中央政府透過解釋《基本法》的條文直接規限特區管治的實質政策和法律。
「一國」被動式較「一國」主動式理應更符合「一國兩制」原先的精神和中央政府的基本策略。這可從《基本法》的條文看到。一個好例子是第23 條和第17 條。第23 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等行為。這些明顯涉及「一國」的立法題目也分給由特區來自行立法。中央政府只是根據第17 條保留了發回所立法律給特區的權力。「一國」被動的性質相當明顯。即使是解釋權,從《基本法》草擬的歷史去看,中央政府主要視它為一種防止漏網的權力而非主動行使的權力。不過中央政府並沒有明文排除主動行使此權力的可能性。
雖然中央政府的確可以在情況有變時,把「一國兩制」變調,由被動式轉為主動式,但這始終非最好的策略。在「一國」主動式下,雖不至於會由中央政府直接管治香港,但中央政府已是由後台走出前台,選擇性地就一些香港的重要事務定下原則性的規定或界限。「一國」主動式是一種易進難退的策略。一旦中央政府在一次採取了主動,那就難保中央政府不會在其他時機也跨過特區政府,主動出擊。「一國兩制」原先吸引人之處就很難恢復過來。
若非迫不得已,中央政府也不會隨便由被動轉主動的。但在去年「七一」之後,香港的形勢逆轉,迫使中央政府變招。中央政府發動了一輪輪的攻勢。先是由護法訓港人,接著以愛國論壓港人。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為政改定下程序的條件,再通過決定否決了雙普選。「一國」主動式已改變了整個遊戲的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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