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日 星期一

寫專欄十天的小結

寫了這專欄兩個星期,要讀者捱了我硬繃繃的文章十天,五天理論,五天歷史,心也有些不忍。環顧上下左右的鄰居們,篇篇言之有物,但又不用如自己般以那麼學究的表達方法,實在非常慚愧。
以前也曾在報紙發表文章,但多是在論壇版,回應一些憲政爭議。寫一星期五篇的專欄是頭一遭。還記得初在報紙發表文章,是在讀大學時。寫了一篇長文投稿明報自由論壇,題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緊急權力。當文章登出時,心中實在非常興奮。之後曾在大公報有一專欄,但是與多位學者合寫,每星期只寫一篇。正值當時《基本法》起草,寫的也都是關於《基本法》的法律爭議。
現在一星期五篇,看似簡單的六百多字,但在寫上手後才知絕不容易。我的專業是法律,專研的是憲法和行政法。很多人都認為法律是自成一域,艱澀難明的。但我認為法律與社會是緊緊相扣的,我們也可以用常識去理解法律的。因此我要寫法律與政治,也要用一般人都能理解的遊戲概念來分析法律。
事實是知易行難。當寫上時,我才發覺難度是出乎我意料的。寫專欄文章與寫學術期刊論文或論壇版文章很不同。寫學術論文,讀者多同屬一專業,寫時不用顧慮用一些專科名詞。寫論壇文章,也是預計了讀者不介意文章太學術。要在閒話家常中說理論,輕描淡寫地釋哲思,輕輕鬆鬆的析時弊,才是我認為理想的寫專欄手法。
撫心自問,我離這境界真的太遠了。但這至少為自己定了一個目標。不過,在未達標前,看來我還是要用學究語言面對讀者,請讀者們多多包涵。幸是只兩個月,讀者只需多捱兩個月。也幸是編輯還未有發出最後通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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